雲中馬:浙江雲中馬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實施完畢暨增持結果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130 證券簡稱:雲中馬 公告編號:2024-060

浙江雲中馬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實施完畢暨增持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浙江雲中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4年8月16日披露了《關於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4),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葉福忠先生(以下簡稱“增持主體”)基於對公司戰略發展的堅定信心及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充分認可,擬自2024年8月19日起6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設定價格區間,合計增持金額不低於人民幣6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

●增持計劃實施情況: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間,增持主體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的交易方式合計增持公司股份295,7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2150%,合計增持金額爲人民幣6,000,886.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增持計劃已實施完畢。

2024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增持主體《關於股份增持計劃實施完畢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計劃已於2024年11月18日實施完畢。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一)增持主體: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葉福忠先生。

(二)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前,增持主體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葉福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885,604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45%。

(三)增持主體在本次公告之前12個月內已披露過的增持計劃: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關於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其中,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葉福忠先生計劃自2024年6月6日起1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計增持金額不低於人民幣62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77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於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4),該增持計劃已經於2024年6月18日實施完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於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實施完成的公告》。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擬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體基於對公司戰略發展的堅定信心及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充分認可,同時爲進一步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切實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

(二)本次擬增持股份的種類:公司無限售流通A股股票。

(三)本次擬增持股份的金額:合計擬增持金額不低於人民幣6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

(四)本次擬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體擬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五)本次擬增持股份的價格

本次增持計劃不設置增持股份價格區間,增持主體將根據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情況及資本市場整體趨勢擇機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股份計劃的實施期限

本次的增持計劃實施期間爲自2024年8月19日起6個月內,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及增持主體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限制買賣公司股票的規定,如遇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計劃在股票復牌後順延實施並及時披露。

(七)本次擬增持股份的資金安排

增持主體擬通過其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增持公司股份。

(八)本次增持主體承諾

在本次增持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本次增持計劃實施期限不超過12個月且增持比例不超過2%。

三、增持計劃的實施情況

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間,增持主體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的交易方式合計增持公司股份295,7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2150%,合計增持金額爲人民幣6,000,886.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增持計劃已實施完畢。

本次增持實施完畢後,增持主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181,304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5.2181%。

四、律師覈查意見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就本次增持事項發表了專項覈查意見:

本所認爲,截至本專項覈查意見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備實施本次增持的主體資格;本次增持符合《證券法》《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可以免於發出要約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本次增持實施結果公告將與本專項覈查意見一併披露。

五、其他說明

(一)本次增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二)本次增持行爲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三)本次增持實施完畢後相關增持主體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在法定的鎖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來轉讓公司股份時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浙江雲中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20日

版權與免責:以上作品(包括文、圖、音視頻)版權歸發佈者【資訊】所有。本App爲發佈者提供信息發佈平臺服務,不代表經觀的觀點和構成投資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