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36公升柴油闖高市府中庭! 李政憲遭判3年6個月確定

李政憲說沒有要真的放火。(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無黨籍議員候選人李政憲前年(2014)11月24日早上10點多,突然開着競選宣傳車,衝進市府大廳車上還載着兩桶柴油部分柴油甚至已經灑在地面,還恐嚇駐衛警,「再過來我要點火!」事後遭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最高法院今天 (22日)判決他3年6個月有期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李政憲當時認爲高市府打壓,女兒標的球館一直被消防安檢,自己建在球館外的競選總部也被拆,憤而開着宣傳車,車上載着兩桶重達36公升的柴油,到市府中庭抗議,當駐衛警上前時還揚言,「再過來就要放火!」衝突間部分柴油灑出,中庭瀰漫柴油味,之後遭到警衛搶下點火器制伏,並依照公共危險罪起訴。

李政憲辯稱,「我假裝點火和帶柴油只是要作秀,沒有要真的放火。」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爲,當時他身上帶着「死亡選舉」文件甚至寫道,「我將會用更激烈方式...如果本人發生不幸的話...」等字眼,認定他有縱火意圖,甚至涉及公共危險與恐嚇罪,最後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