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樓上》:最有魯迅味道的小說,撕開了成年人苟且的遮羞布
《在酒樓上》這篇小說,比起魯迅的其他小說,如《阿Q正傳》、《孔乙己》等來說,它的知名度要低得多。
因爲,它太不像一篇小說了,它更像是作者內心的自況。
周作人談起魯迅的作品時,曾經說他最喜歡的就是這篇《在酒樓上》,因爲它最有魯迅的“氣味”。
這一篇魯迅味道很重的小說到底講什麼呢?
小說以“我”的視角推進故事,在酒樓上,“我”與舊時好友呂緯甫意外相逢,然後兩人交談,主要是“我”在聽,呂緯甫在敘說。
故事的基調低沉緩慢,從中我們感受了到生而爲人的不易與刻骨銘心的孤獨之感。
年少不經事,目之所及,皆是別人的故事,爲他人灑幾滴同情淚水。
人到中年之後,再讀它,恍然大悟,書中字字句句皆是自己的人生。
全文以採用第一人稱的敘述方式,講述了“我”在十幾年的追尋夢想的過程中,不斷碰壁,但仍然在苦苦探索。
這天,“我”回到以前教書的S城,想找幾個曾經志同道合的同事聊聊天。
終究沒能實現,於是“我”到酒樓吃酒,不期遇到了舊友呂緯甫。
“覺得北方固不是我的舊鄉,但南來又只能算一個客子。”
“我”在外漂泊了半生,回到了闊別已久的家鄉。
本來是熟悉的故鄉,卻已經面目全非。
工作多年的北方,儘管熟悉,卻不是根之所繫;魂牽夢縈的家鄉,儘管情深,卻倍感陌生。
“尋訪了幾個以爲可以會見的舊同事,一個也不在,早不知道散到哪裡去了。”
再親密的夥伴,也會漸漸走散於人羣之中。
不會有人會永遠在原地等你。
“我”在陌生的地方,在陌生的人羣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獨。
而“孤獨感”正是魯迅先生最熱衷的情感基調。
在這樣蒼涼悲傷的心緒中,“我”竟然遇到了呂緯甫。
佔據“我”心的是害怕與吃驚。
他的面貌已經改變,這是情理之中。
“我”吃驚是這個舊時同伴,整個精氣神的變化。
“行動卻變得格外迂緩,很不像當年敏捷精悍的呂緯甫了。”
“我”很高興,邀請呂緯甫同坐吃喝。
他起初還很客氣,稍顯侷促,畢竟已經十年未見。
而且從他的穿着打扮不難發現,呂緯甫這十年過得並不如意:
如今在一戶人家教書,再早些就是做了些無聊的事情。
用無聊來敷衍,是對曾經夢想的否定。
理想在現實面前屢遭打擊,呂緯甫只能選擇低頭,屈服現實。
主人家只要他教孩子們讀儒家的那一套陳腐的學問,這是他以前頗憤慨的。
“連算學也不教,不是我不教,他們不要教。”
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頭。
圓滑,是成年人的代名詞。
曾經的激情,成了用無聊來掩蓋失敗的惆悵。
十年前,我與呂緯甫的關係很親近。在一起吃飯,也毫不客氣,經常是互相請客。
一別十年後重逢,兩人卻生疏客氣起來。
點菜時,兩人互相推卻,都不肯輕易地點菜,於是賬單也就分不清哪些是誰的帳。
聽憑堂倌口頭點了幾個菜。
到了分別的時候,呂緯甫不再像先前那般客氣。
“只向我看了一眼,便吸菸,聽憑我付了帳。”
這場相遇就草草結束了。
那個在“我”心目中,如鬥士一般存在的呂緯甫,兜兜轉轉了一圈,還是選擇向現實妥協。
他要養活一家子人,爲了錢,放棄了夢想,整天做着無聊的教書工作。
原先敢於去城隍廟拔神像鬍子的呂緯甫,現在卻在教授《女兒經》。
生活太殘忍了,沒有一件事如意。
兜裡沒錢,先前點菜時的客氣,結賬時退縮,則顯得特別虛僞。
“我”對呂緯甫的失望,顯然被他察覺。
“我有時自己也想到,倘若先前的朋友看見我,怕會不認我做朋友——然而我現在就是這樣。”
對老朋友,對以前的自己,他是感到羞愧的,但是也毫無辦法。
“看你的神情,你似乎還有些期望我——我現在自然麻木得多,但是有些事還看得出。這使我很感激,然而也使我很不安:怕我終於辜負了至今還對我懷着好意的老朋友。”
“我”的目光,像一種審判,讓呂緯甫在譴責與揭發自己。
他一方面羨慕“我”在追尋夢想,一方面對自己的妥協也毫無辦法。
呂緯甫給“我”講了兩個故事:
第一個故事,是講述了他爲什麼要回故鄉來。
他有一個弟弟,三歲的時候就死了。堂兄寫信來告訴他,弟弟的墳已經開始浸水,恐怕不久就會陷到河裡。
母親急得整夜睡不着,一定讓他想辦法。
“然而我能有什麼法子呢?沒有錢,沒有工夫:當時什麼法都沒有。”
那段時間的呂緯甫確實落魄、困窘不堪。
遷墳一事,也加重了他的罪孽感。
曾經跟他那麼要好的弟弟,可是,現在自己卻無力保住他的安息之所。
總算熬到了年假的時候,他纔回了老家來給弟弟遷墳。
然後,他看到的只有爛掉的棺木,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
“被褥、衣服、骨骼,什麼都沒有。我想,這些的都消盡了,向來聽說最難爛的是頭髮,也許還有罷。我便伏下去,在該是枕頭所在的泥土裡仔仔細細的看,也沒有,蹤影全無。”
於是,他就用棉花包了些泥土 ,放進新買的棺材裡。“運到父親埋着的墳地上,在他墳旁埋掉了。”
一個人明明存在過,死後卻“蹤影全無”,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
明知道遷墳是騙,他也要埋葬,爲了給母親一個交代,也是給自己一個安慰。
逝去的雖然消失了,但活着的人仍努力想抓住他們存在的影子。
因爲一旦遺忘,那個逝去的生命真的就是毫無價值了。
人到中年,我們要漸漸開始習慣告別。
與過去告別,與親人告別------
可是,要告別得瀟灑、體面,談何容易!
第二故事講述了舊時有一個鄰居叫長富,他有一個女兒叫阿順。
生得並不好看,卻很能幹,十幾歲就沒了母親,底下的弟弟妹妹都靠她料理。
年輕女孩子都愛美,阿順也是。
她很羨慕別的女孩有絨花,向父親要求,結果捱了父親一頓打。
母親將這件事記了下來,就讓呂緯甫這次回鄉,給阿順帶兩朵絨花。
爲弟弟遷墳是一件沉重的責任,這件事對呂緯甫來說,就特別輕鬆愉快了。
他很願意去爲阿順買絨花。
在他眼中,阿順雖然長得不美,心地卻是極其善良純樸的。
這份赤子之心感動着他,促使他急切地想將絨花親手送給阿順。
然而 ,阿順還是沒能戴上自己夢寐以求的絨花。
她已經死了。
死於和她母親一樣的病。
其實,她早就有了病症,爲了不讓家裡人擔心,她一直瞞着。
“大約從去年春天以來,她就見得黃瘦,後來忽而常常下淚了,問她緣故又不說;有時還整夜的哭,哭得長富也忍不住生氣,罵她年紀大了,發了瘋。”
在臨死之前,阿順還要承受着親人的不理解。
甚至,自己的親伯伯也要來嚇唬她,說她的未婚夫品行十分惡劣。
難以想象,阿順每天除了忍受身體上的痛苦,精神上更經歷着難言的折磨。
內外交困,阿順最終默默地死去,帶着對人世間的眷戀,對親人的不捨。
阿順的死亡,擊碎了呂緯甫對家鄉的最後一點美好的幻想。
他還是送出了絨花——送給了阿順的妹妹阿昭。
對母親,依然要騙,騙母親說阿順喜歡得不得了。
在成年人的世界裡,欺騙也都成了善意,成了無奈的荒涼。
那朵用不凋謝的絨花,戴在另一個女孩的頭上,卻再難有美麗的光彩。
美好的東西,逝去了,永遠不可能死而復活。
書中作者借呂緯甫之口說的一段話,特別打動我心:
“少年時,看見蜂子或蠅子停在什麼地方,給什麼來一嚇,即刻飛去了,但是飛了一個小圈子,便又回來停在原地點,便以爲這實在很可笑,也可憐。可不料現在我自己也飛回來了,不過繞了一點小圈子。”
呂緯甫由一個閃着奇異光芒的,反封建的鬥士,變成了一個與現實妥協,只關注生活瑣碎小事的平庸之輩。
他的轉變,不正是映照了我們大多數人的成長?
每個人的內心都藏着一個絢麗的大舞臺,可我們只能在舞臺下面鼓掌。
平凡的生活,讓我們變得平庸,但只要心中有夢,平凡亦是偉大。
每個認真活着的人都是自己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