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犯死亡後遺體神秘失蹤,警方稱被他人錯領火化,家屬懸賞百萬尋找

在押犯死亡後遺體神秘失蹤,家屬懸賞百萬尋找

2020年9月,廣東汕頭一罪犯在羈押期間因病死亡,後遺體被公安部門委託一個機構保存,但2022年4月,遺體突然不知去向,2023年3月,汕頭市公安局指定異地偵辦後認定系被他人錯領,後刑事撤案,家屬索要撤案決定書未果,不認可錯領。近日,家屬在網絡上發帖“懸賞百萬尋找屍體”,並要求汕頭市公安局重新立案。

2020年9月,廣東汕頭一罪犯在羈押期間因病死亡,後遺體被公安部門委託一個機構保存,但2022年4月,遺體突然不知去向,2023年3月,汕頭市公安局指定異地偵辦後認定系被他人錯領,後刑事撤案,家屬索要撤案決定書未果,不認可錯領。近日,家屬在網絡上發帖“懸賞百萬尋找屍體”,並要求汕頭市公安局重新立案。

家屬:遺體丟失一年後才立案

2018年12月15日,60歲的廣東汕頭人郭洪明因涉罪被羈押在汕頭市潮陽區看守所。

根據判決書顯示,郭洪明一案在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法院一審於2019年12月9日宣判,後其提起上訴,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2020年3月26日,潮陽區人民法院重審後宣判郭洪明犯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重婚罪等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四個月。

圖爲警方出具的逮捕通知書

郭洪明的兒子郭武斌在接受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的採訪時稱,在被羈押前,郭洪明患有糖尿病、腎衰竭、心臟病等疾病,因基礎病過多,家屬曾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和監外執行,但未得到允許。

“我父親在被逮捕前尚有自理能力,2019年10月之後已逐漸喪失自理能力,被羈押後曾被多次下達病危通知書,被送往醫院治療才能探視。”郭武斌說。

2020年4月,家屬對郭洪明判決生效後潮陽公安分局未及時投送監獄、未及時辦理監外執行進行信訪投訴,2020年8月25日,潮陽公安分局處理信訪事項告知單上顯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及郭洪明患有血透病、傳染病等原因,不宜收押。看守所在醫療救護、投送監獄等方面沒有存在失職、玩忽職守等情況。

2020年9月5日,醫院的死亡記錄顯示,62歲的郭洪明因心力衰竭死亡,家屬對“不予變更強制措施和批准監外執行”及“治療、搶救過程”提出異議。一家名爲仁濟善堂的機構,接受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的委託,保存着郭洪明的遺體。

2022年4月12日,郭武斌接到仁濟善堂的電話,稱郭洪明的遺體不見了,家屬立即報案。郭武斌稱,報案後家屬以及仁濟善堂的負責人等人多次前往文光派出所接受調查,但警方始終沒有立案。

郭武斌稱,仁濟善堂爲民間機構,存在很多年,一直是潮陽公安分局委託的屍體保管機構,但是仁濟善堂未在工商、民政等部門註冊登記。

由於文光派出所不立案,郭武斌開始通過網絡途徑向上級公安機關反映此事,請求對郭洪明遺體丟失一案提級管轄。

2023年3月3日,廣東省公安廳在“平安廳”平臺的一份答覆信中稱,汕頭市公安機關已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依法受案、推進立案,加大調查偵辦,深挖細查,根據調查情況,如發現違法犯罪人員將堅決依法查處。

2023年3月6日,郭洪明家屬正式收到一份立案告知書,潮陽分局認爲“文光盜竊屍體案有犯罪事實存在,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現立案偵查”。

異地偵辦後,警方告知郭洪明遺體被人錯領

郭武斌告訴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因爲遺體是在潮陽區公安分局文光派出所的委託下“失蹤”,他認爲該機關偵辦部門與屍體丟失,以及仁濟善堂存在重大利害關係,於是他向上級公安機關提出“提級管轄”的申請。

2023年5月14日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出具的《移送案件告知書》顯示,汕頭市公安局將郭洪明屍體被盜一案指定澄海公安分局偵辦,由刑偵大隊一中隊辦理。

遺體丟失近一年後立案

2023年9月,澄海公安分局口頭通知郭武斌,郭洪明遺體系被他人錯領已火化。

同時,澄海公安分局調查認定仁濟善堂負責人趙某有盜竊、買賣其他屍體的犯罪事實,並移送審查起訴。

郭武斌告訴《看見》記者,澄海公安分局辦案人員稱,2020年10月15日,江蘇徐某偉誤將郭洪明遺體當成其叔叔徐某山的遺體,從仁濟善堂領取。領取當天徐某偉便將遺體送去潮陽區殯儀館火化,並將骨灰帶走。

澄海警方2023年6月調查發現郭洪明遺體可能被錯領後,委託上海復旦大學考古研究院古基因組學實驗室對徐某山骨灰進行鑑定,該實驗室出具《汕頭燒骨案鑑定意見》的鑑定結論爲“無法判定送檢骨灰與郭洪明是同一個體”。

“因爲骨灰已不具備鑑定的條件,因此無法判定骨灰與郭洪明爲同一個體。”郭武斌告訴《看見》記者。

仁濟善堂接受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的委託,保存着郭洪明的遺體

澄海公安分局辦案人員告訴郭洪明的家屬,江蘇徐某山於2020年5月29日在汕頭市潮陽區和平鎮酒後猝死,由轄區和平派出所將遺體送去仁濟善堂凍庫70號櫃保管。2020年6月3日徐某山的兄弟與侄子徐某偉曾去70號櫃辨認過徐某山的遺體。

同年9月5日,郭洪明遺體由潮陽看守所送入仁濟善堂凍庫70號櫃與徐某山遺體同櫃保存。後因郭洪明家屬前往瞻仰遺容,仁濟善堂工作人員便把徐某山遺體挪去27號凍櫃保存,但由於疏忽未做登記,導致70號櫃內遺體在2020年10月15日被江蘇徐某偉領走。徐某偉聲稱,因其與叔叔十幾年未見面,所以並不能準確辨認其叔叔遺體。

郭武斌說,領取過程中,和平派出所未到場覈驗遺體身份,仁濟善堂亦未覈驗遺體身份。郭洪明的遺體入庫時未做登記,且仁濟善堂凍庫的屍體登記簿爲手寫登記,足見仁濟善堂管理的混亂。加上警方調查認定仁濟善堂負責人趙某有盜竊、買賣其他屍體的犯罪事實,基於此,他有理由懷疑,江蘇徐某偉錯領的並不一定就是他的父親郭洪明的遺體,遺體被賣掉的情況也有可能。

公安機關撤銷刑事案件

2023年9月26日,澄海分局口頭告知郭洪明家屬遺體系錯領,無犯罪事實,撤銷刑事案件,但郭武斌稱索要撤案決定書未果。

2023年10月,郭武斌在廣東省公安廳“平安廳”網上投訴“澄海分局不依法送達書面撤案決定書”,該投訴至今還在受理中。

郭武斌的投訴至今仍在受理中

仁濟善堂負責人趙某因盜竊其他屍體已經移送澄海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趙某等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盜竊、買賣屍體罪”等罪名,被移送汕頭市澄海法院刑事二庭審判中。

郭武斌的代理律師張文鵬認爲,上述錯領事實存在諸多疑點,仁濟善堂相關工作人員未盡到辨認職責,到火化環節,殯儀館也未能覈對遺體,最後一個十幾年未見的親屬去領取遺體,不合常理。根據殯葬業管理條例規定,從事與殯葬業相關的存放、運輸屍體業務的,都要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取得資質,但仁濟善堂沒有;此外,屍體必須在公安機關開具死亡證明、領取手續並進行覈驗後才能發放,而家屬並沒有看到這一系列的環節和證明。

家屬認爲,遺體被錯領和刑事撤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汕頭市公安局澄海分局違法撤案,不書面告知家屬,並且停止調查郭洪明遺體的去向,家屬不服,後向澄海區檢察院申請監督。

2024年4月3日,汕頭市澄海區檢察院在回覆郭武斌的“信訪答覆函”中提到,澄海公安分局撤銷該案符合法律規定,並無不當;沒有發現辦案人員存在違法違規情形。

圖爲澄海區人民檢察院羣衆信訪答覆函

郭武斌對此並不認可,要求汕頭市公安局重新立案,對案發場所仁濟善堂繼續清查,澄海公安分局認定的錯領遺體的證據不充分,不足以撤案。張文鵬律師認爲,按照最高檢公佈的《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澄海區檢察院應該向當事人作出檢察監督決定書的書面回覆,而不是“信訪回覆函”。

據郭武斌講述,錯領之後,江蘇的家屬後來已經把正確的徐某山遺體重新辦理手續後領走併火化了,他現在跟錯領的家屬徐某偉已聯繫不上。

目前,郭武斌已經向汕頭市公安局報案,要求重新立案,尚未得到是否立案的回覆。

遺體失蹤至今已兩年,4月9日,家屬在微博上發帖公開懸賞一百萬元用於尋找遺體,懇請廣大網友提供線索,包括但不限於遺體去向、“汕頭盜竊屍體案”涉案線索和仁濟善堂涉案線索等,家屬承諾重酬且絕對保密。

圖爲汕頭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

公安機關回應:目前不能對外透露

4月17日上午,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多次撥打潮陽公安分局文光派出所所長的電話,但無人接聽。隨後,記者撥打文光派出所一名副所長電話,其表示需要通過市公安局宣傳部門瞭解情況,隨後掛斷電話。

4月17日上午,記者致電汕頭市公安局宣傳科,就郭武斌要求重新立案一事詢問進展,一工作人員稱,這一情況需要辦案中心處理,相關事項會隨案件進展出(結果),目前還不能對外透露,當記者詢問會出通報嗎,工作人員稱得看情況,當記者詢問宣傳科是否瞭解這一案情時,工作人員稱不便告知。

隨後,記者致電汕頭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稱他們瞭解情況後再做回覆。一個小時後,當記者再次撥打市委宣傳部電話時,工作人員稱他們是對外宣傳部門,不負責這個事情。

來源:大河報·豫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