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提案罷免 臺中大里永隆里長:尊重里民權利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里長黃秀玲近日傳出因里民不滿其「先生干政」等作爲,遭葉姓里民具名發公開信,並領銜提案罷免。(民衆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里長黃秀玲近日傳出因里民不滿其「先生干政」,不配合地方宮廟發放重陽禮金等爭議,引發部分里民反彈提案罷免,臺中市選委會證實目前正在針對提議人的資格進行查證;黃秀玲迴應,針對不實指控已提告,唯選舉與罷免是里民的權利,她予以尊重。

大里永隆裡緊鄰中興大學康橋河畔,里長黃秀玲這屆里長選舉以96票之差打敗已連任4屆的前里長林士元,首度擔任里長之職未滿2年,近期葉姓里民具名發公開信,並領銜提案罷免,指控黃秀玲「先生干政」,並條列其上任後諸多引發不滿措施。

包括,重陽禮金髮放未配合福興宮等宮廟發放,損及長者福利,且禁止街頭藝人在康河表演,且排除輕艇協會、康河志工隊、環保志基地要闢建停車場。

黃秀玲表示,針對先生干政的不實指控已在2月9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並將提告,她也澄清不配合宮廟發放重陽禮金提供個資,則是爲了保護里民的隱私。

至於不讓街頭藝人在康橋河畔表演,是因聲音影響到附近民衆安寧,經民衆反映後在擴大區務會報提出,並經水利局、環保局等跨局處會勘後所決定,一切都是依法行政;她也坦言改革難免帶來陣痛,但罷免是里民的權利,她予以尊重。

臺中市選委會表示,確實有接獲大里永隆里長罷免提案,1月24日第1次送件,但因領銜人未在提議人名冊內不符規定不受理,2月23日再收到里民重新提案,目前針對提議人的資格進行查證中,若符合則可進入第二階段的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