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疑1月赴張綱維都更辦公室 李孟諺再駁:當時不是「準交通部長」

準交通部長李孟諺。(報系資料照片,姚志平攝)

立委王鴻薇近日爆料,行政院秘書長、準交通部長李孟諺4月曾私會遠航掏空案張綱維的律師,藍議員張斯綱今又爆料,李1月11日赴漢洋集團頂溪案都更辦公室,該公司也是張綱維的。對此,李孟諺今再度發稿澄清,他強調,議員所稱的1月11日當時,他也根本不是「準交通部長」。

李孟諺今表示,針對再有臺北市議員未經查證隨意指稱他疑似介入遠航及新北地區某都更案,相關指涉皆非事實,對於該議員不負責任的惡意影射感到相當遺憾,希望有關人士能停止捕風捉影。

李孟諺表示,另有關臺北市議員所稱新北都更一案,他過去毫無所悉,且張於會面過程從未提及相關議題,在議員所稱的1月11日當時,他也根本不是「準交通部長」,且他在媒體報導後初步瞭解本案情況,此案准駁權屬新北市政府,何來有介入可能?至盼相關人士立即停止捕風捉影,切勿持續惡意影射,散佈不實謠言。

李孟諺重申,過去他已發佈澄清稿說明,交通部民航局於2019年廢止遠東航空營運許可證並收回航權,並於2023年10月進行遠航總部拆除作業,在2019年至2023年年底這段期間,他並不認識張綱維先生、從未與張有過任何接觸,也未曾參與遠航撤照處分相關事實,一切作業皆由交通部依法辦理,他從未過問,遑論有介入之事。

李孟諺表示,去(2023)年底在友人的餐會後曾接獲張先生陳情遠航一案,因友人轉達張先生希望提供書面資料及補充說明,因此纔在其陪同下,與張有後續見面,後因瞭解相關案件已在司法階段,且當中政府行政程序亦無缺失之處,他自始未曾就遠航一案進行任何指示或處理,政府對於遠航的處置立場也未曾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