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仿效《地面師》手法 騙婦人質押7處房產損失7300萬元
葉姓婦人在地政所辦理抵押質借業務。(民衆提供)
葉姓婦人在地政所辦理抵押質借業務。(民衆提供)
葉姓婦人在地政所辦理抵押質借業務。(民衆提供)
以彭姓男子爲首的詐騙集團,2022年11月間以涉嫌觸犯洗錢防制法爲由,詐騙臺中市70多歲葉姓婦人4700多萬存款,該詐團不以此滿足,接着又仿效日劇《地面師》手法,透過「中人」牽線,要葉婦質押名下7處房產併成功借得2600萬元,最後婦人損失達7300萬元才接獲警方通知,知道自己被騙。
警方表示,彭姓男子與林姓女子都是該詐團成員,2022年11月間分別假冒檢察官、警員等身分,打電話誆騙葉姓婦人,聲稱葉婦遭人冒用名義且涉嫌觸犯洗錢防制法,必須要交付現金、黃金等財物並接受監管,葉婦信以爲真,接連多次匯款給對方,每次金額從69萬至745萬元不等,總計匯款金額達4700萬元。
彭男等人不以此滿足,接着再以同樣的手法,要求葉婦交付名下房產,並由林女佯裝成「中人」牽線,協助葉婦處理土地質押借貸等事宜,去年3月間,林女多次帶葉婦到地政事務所、民間公證事務所辦理相關業務,葉婦也陸續將名下位在臺中、基隆及南投共7間房子設定抵押,總計借款2600萬元,並將金錢依照指示交付給詐團車手。
警方調查發現,該集團由彭男負責分工,看準葉婦不熟悉手機操作,都是用家中電話聯繫,較無法尋求外人協助辨別真僞,集團人員並以保密爲由阻斷她求助管道,並要求每次都採小額提款,待湊齊100萬元再派「專人」面交,以此方式蠶食葉婦資產,且該集團分工細膩、組織龐大,宛如日劇《地面師》真實上演。
警四分局去年5月間接獲此案,經持續追查,發現該集團據點多在北部,即報新北地檢署指揮,破獲該集團並逮獲彭男等9人,且該集團另對吳姓、陳姓老翁以類似手法行騙,法院審理後分別判彭男6年6月刑期、併科罰金55萬,林女則判刑3年、併科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