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爭遺產控告遺囑執行人 知情人士:沒有怠忽履行義務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臺北報導
長榮集團遺囑之爭延燒,星宇航空(2646)董事長張國煒再度提告大哥張國華和柯麗卿等遺囑執行人背信罪,對此,有參與遺囑會議的知情人士透露,4位遺囑執行人即使在紛擾期間,仍積極處理遺產清算與申報,更召開25次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會議,絕無怠忽履行遺囑執行人義務之虞。
張國煒日前委託律師控告柯麗卿等4位遺囑執行人和張國華涉嫌背信,並要求更換遺囑執行人,律師陳祐良指出,對張國煒來說,趁着技術性拖延父親張榮發的遺囑執行,賣掉他被指定應全部繼承的財產,這就是侵害張國煒的權利,且多年來,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主導出售巴拿馬長榮國際(簡稱EIS)300多億資產給長榮海運,如今面對張國煒追討,長榮海運將可能面對數百億元損失。
針對張國煒控告張榮發所委任的4位遺囑執行人一事,有參與遺囑會議的知情人士表示,自2016年張榮發辭世迄今,繼承人間即紛擾不斷,由報章媒體的報導均歷歷可證,遺囑執行人在此情形下,仍積極處理遺產清算與申報,張榮發海內外都有爲數不少的遺產,編制遺產清冊即耗費相當心力與時間才順利完成。
知情人士指出,遺囑執行人已召開十餘次遺囑執行人會議及數不清之通訊聯絡溝通,並在繼承人因意見不同而陸續杯葛參與會議時,努力召集達25次之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會議,同時邀請會計師與律師一同與會,以及時就繼承人於會議中提出關於財務、稅務或是法律事項之疑義予以釐清說明。
知情人士說,很遺憾繼承人間就遺囑效力與特留分之意見分歧,部分繼承人對遺囑效力提出訴訟,亦有繼承人堅持其他繼承人對於海外遺產不得主張法定特留分,期間遺囑執行人除持續積極協調各種可行方案,亦尊重繼承人之訴訟權利。知情人士指出,今年8月14日遺囑效力經法院判決確定後,遺囑執行人隨即召開遺囑執行人會議,商議後續協調繼承人間關於遺產分配事宜之進行,嗣於9月10日召開繼承人與遺囑執行人會議討論,絕無怠忽履行遺囑執行人義務之虞。
知情人士認爲,張國煒率爾因遺囑執行人非依其主張方式進行分配即認爲背信,而罔顧遺囑執行人對其他繼承人亦負有相同義務之情,未免過於專斷;希望繼承人間放下成見,才能儘早達成協議分割共識,創造共贏局面,若繼承人仍各持己見,恐需透過裁判分割之訴訟程序才能解決爭端,實非遺囑執行人所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