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71歲翁撞見26歲女鄰居洗澡太衝動 載去摩鐵硬上…賠慘還要關

彰化71歲王姓老翁撞見領有身障手冊的女鄰居洗澡,衝動下載她上汽車旅館指侵得逞,法院一審痛批他比女子年長40歲,影響女子身心,依乘機性交罪判他4年,二審考量王已賠女子60萬元和解,另再匯12萬元供她生活起居,女子父親也願原諒他糊塗行徑,撤銷改判3年2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王翁明知祖厝旁女鄰居領有身障手冊,2022年11月18日一早10點多開車載她上汽車旅館,並趁對方不能抗拒時指侵得逞。

彰化地院一審時,王均坦承不諱,和女子及其親友證詞相符,並有汽旅入住證明、大門監視器畫面及女子驗傷證明可佐。

一審認爲,王翁身爲女子鄰居,比對方年長超過40歲,竟爲了滿足自己性慾,利用對方身障對於身體界線不理解無從抗拒下,仍帶她上汽車旅館性侵,但考量他犯後坦承、達成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他4年。

王翁不服上訴,其辯護人表示,王有高血壓、攝護腺肥大疾病,長期接受藥物治療,王的妻子也因腰椎、骨質疏鬆疾病,導致2人長期無夫妻之實,王翁因見女子洗澡裸身一時衝動難以剋制才犯案,也已經賠償對方60萬元和解,請求緩刑。

臺中高分院二審查,王翁起初在警詢、偵查時否認,辯稱只有對女子猥褻,直到彰院一審才坦承,後來上訴二審期間,爲照料女子起居又匯了12萬元給她。

二審認爲,雖不宜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但考量王又再匯12萬元給女子供日後照料之用,女子父親也表示,願意原諒王翁一時糊塗,二審撤銷改判他3年2月。

71歲王姓老翁載身障女鄰居去汽旅性侵,二審判他3年2月徒刑。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