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機車大媽不甩走斑馬線行人 不禮讓硬闖遭活逮開罰1200
騎機車婦人無視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仍欲強行通過路口。(警方提供)
婦人騎機車通過行人穿越道,差點撞上行走中的民衆。(警方提供)
果真行人地獄!彰化縣警局配合交通新制,昨天起全面加強路口安全執法,並在今天公佈首日成果,共取締汽車不禮讓行人13件及汽機車轉向不禮讓行人6件。警方取締發現,明明行人已行走在斑馬線上,仍有騎機車的婦人視若無睹硬闖,讓人看了直搖頭。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彰化縣去年發生路口交通事故計2萬495件,造成69人死亡。彰化縣3月31日全面加強路口安全執法,共取締汽車不禮讓行人13件、汽機車轉向不禮讓行人6件,汽車不論大小型車輛一律開罰3600元,機車則是開罰1200元。
經交通隊統計,去年彰化縣發生的路口交通事故數佔所有交通事故發生數近6成4,分析路口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未注意車前狀態」次多,且上述違規造成行人死傷人數有逐年攀升的趨勢。
這次彰化縣警方路口安全執法主要是針對易肇事路口加強違規攔查勤務,執法重點項目爲「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指揮穿越道路」等。
警方今天公佈首日執法成果,發現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狀況仍不少,有行人在穿越彰化縣政府前的行人穿越道時,竟有婦人騎機車迎面撞來,在警方眼皮子底下違規,幸好行人及時閃開,驚險畫面讓人看了捏一把冷汗。
交通隊長林神改說,取締原則爲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以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爲取締認定基準,警方攔查取締時採全程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