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目睹了兇殺案,但爲啥他的證詞不可信

你重生了,變成了張三。這次,你親眼目睹了一場兇殺案。

隨後你作爲目擊證人接受詢問。即使你斬釘截鐵地指這嫌疑人說:“那天我看得一清二楚,就是他乾的!”別人能信任你嗎?

The Innocence Project(無辜者計劃)是美國的一個非營利性組織,曾幫助兩百多名被冤枉的嫌疑人翻案,證明清白。根據其網站顯示的數據,該組織處理過的案子中,有63%的無辜者都是因爲目擊證人的錯認含冤入獄[1]。

作爲目擊者,爲什麼證詞會如此不可靠?這其實也不怪你。

試想當一場兇案發生時,你不巧位於現場且手無寸鐵,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

上前肉搏肯定不是個好選擇。

現實中的犯罪事件都事發突然,需要你在有限的時間感知環境、認清事態,並做出反應。在這種千鈞一髮的關頭,目擊者往往都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壓力。高度緊張的狀態,人對於周圍事物的感知力下降。

恐懼的情緒還會讓你的身體本能地做出反應,切換至防衛模式,如閉上眼睛、掩住耳朵,將感覺封閉起來,以此抵禦來自外部的可怕刺激[2]。

因此,別說盯住窮兇極惡的歹徒,連直視犯罪場面都需要你擁有莫大的勇氣。

我們經常相信“眼見爲實”,但眼睛犯錯也是常有的事。

在具體的案發場景,你的視野與環境的限制息息相關,光線、天氣、目擊距離等客觀因素,決定着他們能夠觀察到的信息[2]。例如,一個大雨磅礴的夜晚定不如光線充足的白天帶來的視野好。

在極端天氣條件下,目擊者所能掌握的信息十分有限,更不用提如果嫌疑人進行僞裝 / 圖蟲創意

而當歹徒突然掏出一把刀時,你的視線實際會更頻繁地聚焦於武器之上,導致其忽略歹徒的面容。這種“武器聚焦”現象在醉酒的人中更甚[3]。

在記憶研究領域,大量實驗已證明,諸如武器,暴力,此類新奇的、帶有大量信息的事物通常更能引人注意,即便目擊者並未涉身險境。越血腥殘暴的場面,越是聚焦眼球,但之後能被人回想起的細節卻越少[4]。

有研究者讓其被試分別觀看一段錄像。錄像的內容是,一個人在房間行走,手裡拿着一把血淋淋的切肉刀,或者一本雜誌。目睹切肉刀的被試明顯不如後者記住的細節豐富[5]。

在許多案件中,目擊者往往記得最清楚的是行兇的道具而非行兇者的外貌 / 圖蟲創意

有時,你還會陷入主觀預期的誤區,看到某種景象後,會自行“腦補”。

例如美國曾有一個案例,五名男子去打獵,中途他們的車陷在了雪裡。其中兩人前往附近的農場求助,三人留下守車。突然,一男子看見前方的山丘上有東西在移動,他以爲是鹿,把這個發現告訴同伴。在取得同伴認同後,他朝那頭“鹿”開了一槍,不料他射殺的竟是一位去求助的同伴[4]。

來到數媒時代,人們對犯罪事件的經驗來源於新聞、電視、電影、遊戲等媒介途徑[6],這些經驗如同個體的認知模版,輔佐着我們的理解和判斷[7]。

因此,在案發時你看到的信息就容易出錯或不準確。即使你膽識過人,心思縝密,在後來的辨認程序中,也很難確保你的記憶不出差錯。

電影《盜夢空間》中,築夢師能通過夢境從人的大腦盜取信息,植入逼真的記憶,改變他們清醒後的決策。同樣地,現實中的許多研究已經證明,我們人類所篤信的記憶是流動、易變的,甚至與真實事件相去甚遠。

伊麗莎白·洛夫斯特是一名美國著名的記憶研究專家。在她看來,人們重構而非重演記憶,我們對過去的複述呈現着一個鮮活變化着的現實[8]。

在保存記憶的過程中,首要對抗的是記憶的遺忘。

事發後的1小時,你能記得目睹的大部分信息,但24小時後,你遺忘的細節會增加,能提供的證詞的準確性也在下降[5][9]。

此後,你遇到的各種新鮮事物,例如走在路上與人交談了一會兒,又或是經過一塊播放着新聞的電視屏,過程中各種信息都會悄悄潛入了腦海,喚起新的腦補,篡改記憶。我們的記憶,其實更類似於個人版的百度百科,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編輯,在其中添上一筆。

記憶是混亂且脆弱的,因此案件處理過程中,不會盲目相信目擊者的證詞 / 圖蟲創意

即便完好地保存了記憶,你還需應對質詢程序中錯誤信息對記憶的侵擾。

記憶研究領域,有一項著名的“撞車實驗”:研究者讓被試觀看一段車禍的錄像,然後使用不同的措辭對他們提問,讓他們估測肇事車輛的車速。

在英文裡,“撞毀”(smashed)比“碰撞(hit)”表示的程度更高。相應的實驗結果顯示,接觸問題中含有“撞毀”一詞的被試組,比接觸問題中含有“碰撞”一詞的被試組,估測的車速快了6.8英里/小時[5]。

不同的辭措,會影響人們對事情的感知程度 / 圖蟲創意

在另一項實驗中,研究者分別向被試提問——“你看到一個撞碎的車前燈嗎”,或“你看到那個撞碎的車前燈嗎”。結果,聽到後一種提問的被試,更傾向於把“撞碎的車前燈”這一信息加入他們的記憶[10]。這些帶有錯誤假定前提的提問,通常以一種無形的方式污染着目擊者的記憶。

如同人羣會交叉感染,記憶也會交叉污染。當你跟其他幾個目擊證人交流案情時,你們彼此提供的信息會無意地融合、編碼在一起。即便交流前經過提醒,這種交叉污染依舊難以避免[11]。

記憶的流動和脆弱,讓刑偵人員必須謹慎對待目擊者的證詞。“雙盲”辨認和順序辨認,是目前公認的比較靠譜的呈現程序,可以降低對目擊者辨認過程的干擾,提高證詞的準確性[12]。

不同假定的提問,也有可能在潛意識中影響着被試者的回答 / 圖蟲創意

其中,“雙盲”辨認要求主持證人辨認工作的組織者,不能是警察或法醫等偵查工作的參與者,他們不知道辨認對象中是否有嫌疑人,也不可以在提問時使用暗示性的語言,表情或動作。順序辨認則是按順序逐個展現具有嫌疑人特徵的辨認對象,讓目擊者進行辨別和判斷。

此外,刑偵人員還會利用DNA檢測,例如將現場收集到的指紋、毛髮等,與嫌疑人的DNA進行比對,來辨認兇手,準確率也比單獨聽取目擊者的證詞大大提升[13]。

所以,作爲張三的你,下次再遇到兇殺案,不用試圖記住所有案發細節,還是先保護好自己,剩下的交給警察叔叔。

資料來源:

[1] Innocence Project. (2024). Explore the Numbers: Innocence Project's Impact.

[2] 何恬. (1997).對目擊人辨認的心理分析. 江蘇公安專科學校學報(05),71-76.

[3] Harvey, A. J., & Sekulla, A. (2021). Evidence of alcohol induced weapon focus in eyewitness memory. Applied Cognitive Psychology, 35(5), 1263-1272.

[4] Loftus, E. F. (1996). Eyewitness testimon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5] 謝利·泰勒,利蒂希亞·安妮·佩普盧,戴維·西爾斯.(2010). 社會心理學(第12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6] Kim, K., Park, K. K., & Lee, J. H. (2014). The influence of arousal and expectation on eyewitness memory in a virtual environment. Cyberpsychology, Behavior, and Social Networking, 17(11), 709-713.

[7]García-Bajos, E., & Migueles, M. (2003). False memories for script actions in a mugging account. European Journal of Cognitive Psychology, 15(2), 195-208.

[8] Aviv, R. (2021, March 29). How Elizabeth Loftus Changed the Meaning of Memory. The New Yorker.

[9] Wells, G. L. (2002). Eyewitness identifications: Scientific status. Modern Scientific Evidence: The Law and Science of Expert Testimony, 1, 451-79.

[10] 羅傑·霍克.(2018). 白學軍譯. 《改變心理學的40項研究》. 人民郵電出版社

[11] Paterson, H. M., Kemp, R. I., & Ng, J. R. (2011). Combating Co‐witness contamination: Attempting to decrease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discussion on eyewitness memory. Applied Cognitive Psychology, 25(1), 43-52.

[12] 劉廣三 & 李洪傑.(2016).論刑事訴訟中辨認的真實性. 法學雜誌(07),109-115. doi:10.16092/j.cnki.1001-618x.2016.07.012.

[13] Patel, P., Zuhour, L., & McDermott, A. (2021). Introduction to DNA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Voices of Forensic Science, 1(1), 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