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無忌」助違建寺廟變更地目詐尼姑725萬 花光光稱:捐助社會

許姓男子刻意改名「張無忌」,詐騙美濃一處新落成寺院的管理人戴姓尼姑,佯稱自己熟識高雄市政府的人可協助合法變更地目。戴女陸續交付725萬元後發現遭騙,報警提告。一審依詐欺罪判張男4年6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張男同意和解卻賠不出一毛錢,毫無誠意,最後駁回張男之訴定讞。(示意圖/shutterstock)

許姓男子刻意改名「張無忌」,在通訊軟體上結識美濃一處新落成寺院的管理人戴姓尼姑,得知寺院屬於違建,便佯稱自己熟識高雄市政府的人可協助合法變更地目,但需要戴女拿出現金「疏通、對帳」。戴女信以爲真、陸續交付725萬元後發現遭騙,報警提告。一審認定張男詐欺,判4年6月,該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張男同意和解賠償卻賠不出一毛錢,毫無悔意,最後駁回張男之訴定讞。

2019年9月,張男在手機通訊軟體上認識戴女,得知戴女是美濃區某新建寺院的管理人,便以「許慈亨」爲假名,到寺院用餐、與戴女攀談。言談之間,張男得知寺院蓋在農地上,仍有數百萬元貸款且尚未辦理登記,需要變更地目,便向戴女謊稱自己認識高雄市政府官員,可協助疏通。

由於張男是殘障人士,右腳殘廢裝有鐵腳,寺院裡的人對他都沒有特別的防備心,戴女也不疑有他,2019年12月時先交付50萬元給張男,作爲疏通費,接着張男又要戴女拿出70萬元,聲稱要提供主計處對帳用,對完帳就可領回,戴女聽完也照辦。

張男見120萬元輕鬆到手,又向戴女開口,表示積欠農會的貸款需要先償還,就能順利變更地目,戴女以爲事情即將圓滿,立刻和張男搭計程車到銀行陸續領出605萬元現金後,全數交給張男,張男得手後隨即失聯,戴女才驚覺被騙,趕緊報警提告,警方也循線逮獲張男到案。

張男警詢時坦承,725萬元現金早已「捐助社會」、全數花光殆盡。但一審時卻又改口,稱全數現金都交付給一位他人介紹的「陳先生」代爲處理,要行賄高市府人員,他也不知「陳先生」的真實姓名、電話及地址,因此找不到人,聽說人已經跑去大陸。張男還強調,戴女的土地權狀及委託書都在他手上,事後已返還,如果要騙的話,早就拿去賣或借錢。

法官調查,張男已有多次前科,不知尊重他人財產法益,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編飾理由,依詐欺取財罪判4年6月。

張男不服上訴,依然堅持全數現金都遭「陳先生」拿走。高雄高分院認爲,張男依然編飾理由、否認犯行,明顯毫無悔意。雖然原審宣判後與戴女調解且同意賠償其全數損失,但也只流於形式,實際上迄今仍未賠償戴女一分一毫,最後駁回張男上訴,維持原判4年6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