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喊提高原保地禁伐補償 原民會估每年經費逾42億

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今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並備質詢。記者黃婉婷/攝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原住民立委都主張提高禁伐補償金至每年每公頃至5至6萬元,及擴大禁伐區域範圍。原民會坦言,今年所需補償經費已達23.2億,若要提高補償金額,所需經費約38.5億至42.6億元,此涉及國家整體預算籌編,建議待新內閣審慎評估並通盤考量。

現行禁伐補償爲每年每公頃3萬元,自2017年上路至今,無黨籍原民立委高金素梅、國民黨原民立委盧縣一和鄭天財,及民進黨原民立委伍麗華認爲,此金額已無法衡平物價與原住民生計,主張提高到5至6萬元,並要求自明年度起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佈最近1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每2年公告調整一次,但成長率爲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朝野立委也提案主張擴大禁伐區域範圍,認爲保護區或水源特定區以外者,仍有許多礙於地形地貌而難以開發與墾植,迄今仍維持自然林(竹)木或植生覆蓋,不宜或不利於農耕之土地,盼增訂「位於都市計劃地區,維持自然林木或植生覆蓋,不宜農耕之土地。」

原民會書面報告指出,爲保育原住民保留地森林資源及保障原住民族生活,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實施要點於1993年7月24日訂定,依該要點規定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經編定爲林業用地及其他得爲造林使用農牧用地補償,每年每公頃2萬元;2016年7月1日發佈「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辦法」,明定2017年以後每年每公頃3萬元。

報告續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自2016年上路之後逐年檢討,2019年6月又提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將都市計劃區、 國家公園區域、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護區等原先不 適用補償區域納入補償。另外原住民保留地被編定爲國土保安用地者,也以公告方式納入禁伐補償區域,自2022年度起適用禁伐補償。

報告提及,2016年起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執行迄今合格面積及補償經費呈遞增趨勢,2026年覈定補償面積爲2.4萬公頃,補償經費5億元,今年覈定面積已達7.2萬公頃,所需補償經費約23.2億元。倘提高禁伐補償金至5至6萬元,每年所需禁伐補償經費約38.5億至42.6億元。

對於朝野立委疾呼提高禁伐補償金及擴大禁伐區域範圍,原民會坦言,因涉及預算籌編,將依法持續推動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工作,但增加預算部份,涉及國家整體預算政策規劃,建議待新內閣審慎評估並通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