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批覆同意!湖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出爐

(原標題:浙江省政府批覆同意!湖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出爐)

《規劃》是湖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方位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高水平建設生態文明典範城市。

•湖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19.82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08.88萬畝;

•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813.78平方千米;

•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2993倍以內。

完善綜合立體交通網絡佈局,融入區域鐵路網和軌道交通網,健全公路網、水運網,加強區域交通設施的空間管控和預留,提升內聯外暢水平。

高標準建設能源設施網、水利設施網、市政設施網、新型基礎設施網,優化設施網絡協調佈局。

加強綜合防災減災安全保障,提升洪澇、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抵禦能力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能力,優化國防動員設施佈局,加強重大危險品生產儲運空間管控,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

完善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佈局,強化用地保障,推動城鄉公共服務設施一體化,打造功能完善的城鄉生活圈。

持續深化“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加強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嚴格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推進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

加強頔塘、南潯等江南水鄉古鎮保護與利用。

優化國土空間設計,塑造顯山露水的城市景觀,打造魚米江南的鄉村風貌、多元開放的活力空間,擦亮“在湖州看見美麗中國”品牌。

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

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探索“土地整治+”模式,統籌推進城鄉有機更新、閒置土地處置、低效用地再開發。

開展國土綠化工程,穩定森林資源總量和質量。

加強西山漾、下渚湖等重要溼地保護利用,穩定溼地面積,發揮溼地綜合功能。

統籌區域水資源配置,保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重要水域空間。

優化石料、石灰岩礦產資源開發佈局,加快建設國家級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

強化《規劃》權威性和執行剛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

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和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週期管理。

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科學編制縣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

《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編輯:繆歌妮

責編:沈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