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義烏母女三人生不如死 公檢法集體失職

【導讀】丈夫把妻子當成賺錢和生育工具,家外有家;公公婆婆把兒媳和兩個孫女虐待成習,導致母女三人活得生不如死。這個現實悲劇發生在浙江省金華市義烏市福田街道宗宅社區,在當地社會造成惡劣影響。

無業丈夫婚外情威逼妻子離婚

事情還得從15年前說起。2009年,宗亮與大學同學王燕(化名)結婚後,於2011年3月、2017年12月先後生育兩個女兒金金(化名)、珊珊(化名),卻在外面尋歡方雨(化名)長期同居,全然不管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女兒死活。

2018年11月22日、2019年1月2日、2019年10月25日,移情別戀的宗亮急求離婚,法院因“分娩後一年內不得提出離婚”,宗亮的“方雨因素”、“自己不想要婚姻”、“貸款就是想好要離婚”等原因駁回了離婚訴請。

2021年1月8日,宗亮再次遞交訴求離婚。

2022年3月9日,義烏市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的情況,作出判決:原告宗亮對於離婚具有較大的過錯,兩個女兒金金、珊珊隨被告王燕共同生活,原告宗亮支付撫養費每人每月2000元,自2021年1月18日起計算至金金、珊珊十八週歲時止,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撫養費,此後於每年1月底前付清當年度的撫養費;向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而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45萬元本息中的40萬元債務本息由原告宗亮承擔,另5萬元債務本息由被告王燕承擔。

2023年6月12日,因宗亮拒不執行判決,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被納入失信執行人“老賴”名單。

如今,法院判決的賠償金、補償金和女兒撫養費不但沒有落實,還得莫名揹負銀行貸款5萬元的債務本息。

法院判決離婚後,王燕和兩個女兒金金、珊珊慘遭遺棄,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生不如死。

公婆虐打兒媳孫女卻逍遙法外

2016年11月1日,宗亮在王燕全然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以父親宗向東的名義,與婁金德簽訂了五年的《房屋出租合同》,租金每年6.8萬元,租期至2021年10月30日。

2019年8月20日中午13時許,王燕向租戶婁金德索要租金,公公宗向東上前阻攔,拽住頭髮就地拖拉,一陣拳打腳踢。

期間,婁金德夫婦也上前幫忙毆打房東王燕,隔壁房東宗文傑用礦泉水瓶使勁敲打王燕臉部,時間長達一個多小時。他們當着警察的面,在光天化日之下,猖狂至極。

2019年9月11日,受害者王燕被義烏市公安局鑑定爲輕微傷。

讓人震驚的是,王燕因爲索要租金,竟然於2020年9月29日扣上尋釁滋事罪名,被義烏市公安局刑拘,取保後又被義烏市人民檢察院、義烏市人民法院監視居住。

房屋出租到期後,王燕想把房子租賃出去給兩個女兒交學費和生活費,遭到宗向東、黃銀仙夫婦的百般阻擾。

2023年6月24日,公公宗向東在樓上驅趕客戶不讓租房。婆婆黃銀仙在樓底下召集一羣人七八十歲的的老太太和村裡自己門戶的親戚宗親,辱罵毆打自己的兒媳,二個孫女被反架雙手,遭到輪番掌摑,時間長達半小時之久,母女三人哭喊連天,撕心裂肺。

2023年9月3日,宗向東竟然在卷閘門和牆壁上潑灑糞尿,用紅漆噴上“房屋有糾紛”、“請勿租”等醒目標語,把前來制止的王燕,又是一陣拳腳,打的滿臉是血。

2023年9月15日,受害者王燕被義烏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鑑定爲輕微傷。

2023年12月22日,王燕想把家中空閒房子,按照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求整改,爭取辦理房產證,卻被公公宗向東帶着一羣人破壞施工,把王燕背手按在地上拳打腳踢。

最讓人揪心的是,大女兒金金被迫輟學,本是義烏市福田小學優等生,琴棋書畫無不精通,每年都是學校的中隊之星。如今因爲重度抑鬱、焦慮,成了精神殘疾人。小女兒珊珊一到世間,就生活在這個悲慘的家庭,缺少父愛,體弱多病,時常在深夜夢魘哭醒,無助無奈。

母女三人生活令人扎心的控訴

對於王燕來說,這是徹頭徹尾的人生悲劇。丈夫宗亮,是一個無業遊民,過着家外有家的日子。對於王燕母女三人而言,就是空氣,從來不顧妻子累死累活賺錢養家,從不顧問兩個女兒的生活學習。

不光如此,宗亮的父母宗向東、黃銀仙,也是多年沒有工作,之前還因賭博等欠了很多外債,好吃懶做,三觀不正,正對應了“上樑不正下樑歪”這一句中國傳統的諺語。

2018年1月22日,宗亮向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個人保證借款合同》借款45萬元,用於和第三者方雨揮霍。其實,這是一宗典型的騙取銀行貸款案。建房是虛假理由,因爲早在2015年以前就已經建設完畢,基礎建造資金約160萬元以及後續裝修52萬元,全部由王燕所出,一方面做生意所得,另一方面是孃家親戚借款和生意週轉資金。

宗亮、宗向東、黃銀仙坐享其成,從2016年至2021年期間,收取整棟房屋租金總計75.6萬元。這些本該屬於王燕的投資建房回報,被他們三人強佔、揮霍、轉移,而不出資分文撫養他們的兩個親生骨肉和家庭開銷,全然把王燕當成了賺錢工具。

不光如此,宗向東、黃銀仙明知兒子宗亮有過錯,不教育不糾正,還協助兒子共同刁難,毆打驅趕兒媳王燕,目的是霸佔所有的房產。

如今建造好的房屋,因爲不讓王燕對外租賃和自用,白白地空閒多年。又因爲阻擾整改,遲遲辦不了房產證。王燕畢生積蓄的投資猶如打了水漂,到頭來還得揹負二百來萬的外債。

這些血淋淋的事實,義烏公檢法心知肚明。打人兇手、不當得利75.6萬元的宗向東,涉嫌重婚、騙取銀行貸款45萬元的宗亮,難道可以逍遙法外?一個外來媳婦淚灑義烏,又是誰之過?(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