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長喝花酒 通風報信栽了

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偵查隊長陳建志,在擔任臺北市刑警大隊偵二隊隊長期間,涉嫌接受地下匯兌業者飲宴及燕窩等禮品,被依貪污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偵查隊長陳建志,昨上任第一天,就因他涉嫌於2019年任職北市刑警大隊偵二隊隊長期間,接受地下匯兌業者邀宴喝花酒、收受燕窩禮盒,向業者通風報信,讓業者轉移據點,躲避警方查緝,與業者3人被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

對此,宜蘭縣警局表示,陳員自宜蘭分局調任羅東分局偵查隊隊長,9日是第一天上任,將在收到陳員起訴書後,報請警政署予以停職。

檢方調查,52歲陳建志,警大69期畢業,2018年自新北市調任北市刑大偵二隊隊長,高姓、陳姓地下匯兌業者,因遭檢警多次搜索,高2019年結識陳建志,在高級餐廳設宴招待陳,再請陳邀約承辦的刑事局員警赴宴瞭解案情。

高男等人得知陳員個性喜愛飲宴,藉由喝花酒展現人脈,透過微信找來1小時2500元的傳播妹,席間安排5名傳播妹陪侍,藉機向刑事局承辦人員打探高男案件的偵辦進度,瞭解自己是否遭警方鎖定,高更爲了保險起見,以手機拍下陳員以及刑事局人員酒後放縱的照片,以便日後不時之需。

此外,陳員多次要求高男指派司機,以專車接送方式,載他四處喝花酒。某次,高男因通關過程遭到盤問,擔心遭警方鎖定,邀陳員到酒吧會面,陳員即向高男通風報信,指警方將在總統大選前,掃蕩地下匯兌業者,並泄漏檢警將對業者實施監聽、跟監。

高男等人聞訊後,立即傳訊告訴小弟,要求減少見面的機會,並將臺北市的據點撤除,刪除電腦資料,將據點轉移到南部。

檢警偵辦高男違反《銀行法》案件,於2019年底進行搜索,發現集團成員早已逃亡,檢警透過手機數位還原,發現高男等人與陳員的對話紀錄,認定他泄露風聲給犯罪集團,導致查緝過程撲空,估計陳接受飲宴、喝花酒、燕窩的不正利益共約10萬餘元,依貪污、行賄等罪起訴陳員、高男共3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