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歐盟2026年將電動汽車列入污染物排放限制對象?!

在歐盟(EU),最早從2026年下半年開始,電動汽車也將被列入污染物排放限制對象。

歐盟理事會12日(當地時間)表示,最終通過了道路交通排放的污染物限制改編案“Euro7”。

所有立法程序都已經結束,以歐盟官報刊登的時間爲準,將在20日以後生效。

限制適用的時間以生效日爲準,轎車和麪包車將在30個月後實施,公交車、卡車和拖車將在48個月後實施。

值得關注的是,在Euro7上首次將電動汽車、氫燃料汽車列入限制對象。因爲電動汽車不排放尾氣,但增加了其他污染物的限制對象。

特別是首次引入輪胎或剎車片磨損時產生的微粒等非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之前只有內燃機車排放的氧化氮、一氧化碳、甲烷等尾氣是限制對象。

具體來說,輪胎或剎車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直徑在10微米以下的顆粒物)在轎車和麪包車中,純電動汽車每公里爲3毫克,內燃機和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爲7毫克,內燃機大型麪包車每公里不得超過11毫克。

還明確規定了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電池應保證的最低耐久性。

使用5年或行駛10萬公里後的電池使用時間應維持在上市時的80%以上,使用7年或行駛16萬公里後的72%以上。

這是2022年11月執行委員會提出草案後,時隔1年零5個月,當天確定實施“Euro7”。

在協商過程中,由於德國等汽車製造強國的反對,對內燃機轎車和麪包車的排放限制比草案有所減弱。

轎車和麪包車的排放標準維持在Euro6水平。相反,尾氣粒子數的測定應該在PN10水平上進行,而不是在現有的PN23(標稱壓力2.3MPa)水平上進行。這樣的話,測量時會包含更小的粒子。

公交車和卡車的限制項目中增加了包括一氧化氮(N2O)在內的Euro6沒有的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