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資工程招投標操作辦法出臺

株洲日報訊(全媒體記者/陳正明) 8月17日,《株洲市政府性投資工程招投標操作辦法(試行)》貫徹落實推進會召開。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鄧爲民,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衛安出席並講話。

爲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優化營商環境,規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和招標投標行爲,防範工程建設領域的資質掛靠、圍標串標、虛增投資及“提籃子”等腐敗突出問題,激勵和引導建築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我市依據相關規定製定了《辦法》。該《辦法》從履約擔保、招標評標一般規定、評標和定標、管理與監督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府性投資工程管理。

會議對《辦法》進行了解讀,有關單位作了表態發言。

鄧爲民指出,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管理改革是大勢所趨,要深刻領會文件精神,堅定不移貫徹執行,堅持全週期管理、系統施治、權責對等、人防技防相結合、廉字當頭、以案促改以懲促治,提高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質效,更好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