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各類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資股份減持實施差異化政策

2024年1月19日,證監會舉行新聞發佈會。上市司司長郭瑞明在回答記者提問中介紹,減持制度是資本市場的一項基礎制度,關係市場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制度設計的邏輯是嚴控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包括各種繞道減持;對各類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資股份減持,實施了差異化的政策。去年8月27日,證監會在充分聽取市場建議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爲,要求破發、破淨或分紅不達標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9月26日,兩所發佈配套業務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執行口徑。這些規定主要是進一步嚴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督促其專注公司經營,提高回報投資者的能力和水平。

總體看,我國市場的股份減持制度相比境外市場更嚴。按當前指標測算,滬深共有近2300家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受到限制。一些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還主動終止減持計劃。對於各類違規減持,證監會及時責令改正,相關主體主動購回並向上市公司上繳價差收益;情節嚴重的,依法處罰,維護了減持制度的嚴肅性。

爲引導更多創投機構投早投小,促進資本形成,證監會早在2018年就發佈了《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又作了修訂,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資期限越長,減持限制越少。這一政策2020年以來沒有任何改變,並將長期保持穩定,以促進“募、投、管、退”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