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發行監管、交易監管等6項制度公開徵求意見

(原標題:證監會就《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等6項制度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精神,推動資本市場“1+N”政策體系形成和落地實施,證監會制定並陸續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規則,現就涉及發行監管、上市公司監管、證券公司監管、交易監管等方面的6項規則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發行監管方面,包括2項規則修訂。一是修訂《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爲落實《若干意見》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完善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標準等要求,對申報科創板企業的研發投入金額、發明專利數量以及營業收入增長率設置更高標準,強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長性等指標要求,進一步引導中介機構提高申報企業質量,凸顯科創板“硬科技”特色。二是修訂《中國證監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爲落實《若干意見》關於擴大對在審企業及相關中介機構現場檢查覆蓋面等要求,將首發企業隨機抽取檢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並相應提高問題導向現場檢查和交易所現場督導的比例,調整後,現場檢查和督導整體比例將不低於三分之一。

上市公司監管方面,包括1項規則制定、1項規則修訂。一是制定《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辦法》。將原有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升爲《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辦法》,以證監會規章的形式發佈。內容上,保持原減持規定基本框架不變,同時結合各方面關注重點,在嚴格規範大股東減持、有效防範繞道減持、細化違規責任條款、強化關鍵主體義務等方面做了針對性完善。二是修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吸收整合原減持規定中有關規範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要求,進一步明確規定離婚分割股票後各方共同遵守原有減持限制。

證券公司監管方面,主要是修訂《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旨在通過加強監管,發揮上市證券公司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引領示範作用。重點包括:督促公司端正經營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服務實體經濟和居民財富管理等主責主業;發揮現代企業治理的有效性,強化內部制衡,完善人員管理,優化激勵約束,加強對境內外子公司的管控;落實全面風險管理和全員合規要求,強化風控指標信息披露;合理審慎開展融資,提高資金運用效率,提升投資者回報。

交易監管方面,制定《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一是明確程序化交易的定義和總體要求。二是明確報告要求。三是明確交易監測和風險防控要求。四是加強信息系統管理。五是加強高頻交易監管。六是明確監督管理安排。七是明確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納入報告管理,執行交易監控標準,其他管理事項參照適用本規定。

此外,滬深北證券交易所同步就《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股票發行上市規則》等19項具體業務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涉及提高上市條件、規範減持、嚴格退市標準等方面。

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及交易所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對上述制度規則草案進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程序後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