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副總涉內線交易 脫手即將下櫃股票下場慘

夏姓證券公司副總涉犯內線交易,脫手將下櫃股票遭判刑。(邱立雅攝)

夏姓男子擔任某證券公司副總經理,承辦輔導聯合生物製藥公司股票上市櫃作業。2018年8月9日聯生藥公佈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訊息,但早在當年6月17日之時,夏男已透過郵件往返以及專案啓動會議將召開,得知聯生藥股票將下櫃,竟透過不知情的妹妹,委託賣出聯生藥股票,犯罪所得共計47萬5556元,遭判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4年,支付公庫20萬元。

聯生藥2018年6月17日找來會計師事務所簽定保密協議書,並在同年7月16日公佈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訊息,由新任會計師事務所人員接手處理終止聯生藥公司興櫃股票買賣及輔導轉向香港地區申請上市相關作業,並擬於同年月19日召開專案啓動會議。

該專案啓動會議邀請聯生藥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所以及證券公司夏男,參與商討終止興櫃股票買賣及輔導轉向香港地區申請上市可行性評估。會議結束後,聯生藥公司於同年8月9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訊息。

夏男早在當年6月17日,因職務以及將參加專案會議時,透過電子郵件內部往來而知悉聯生藥內線消息,在同年7月18日至19日之間,透過不知情的妹妹,透過網路下單方法,以每股新36.76元至37.89元委託賣出併成交35.632仟股聯生藥公司股票,藉此規避擬製交易損失,獲取犯罪所得共計47萬5556元。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夏男因職業得知內線消息,爲規避損失,竟在消息未公開前,利用妹妹名義脫手聯生藥股票,破壞證券市場公開、透明交易秩序,考量夏男自始坦承犯行,並已於偵查中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兼衡利用內線消息所買賣股票數量及獲取利益數額非巨,依犯證券交易法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緩刑4年,並繳交公庫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