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 桃檢抗告書專車送高院
抗告書用專車接送達高院。(翻攝畫面)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6日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法院9日仍認爲無羈押必要,再加700萬元,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抗告書7時32分遞交桃院。
因地主認爲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若以區段徵收配地較少,採自辦重劃配地較多,獲利多達35億元。涉嫌2017年8月以500萬元現金,在桃園市長官邸行賄鄭文燦,2018年8月鄭文燦疑似得知被檢調偵辦此案,將賄款退回。鄭文燦稱不知道袋子裡面有現金,後來才退回,但又稱是借貸關係,檢調懷疑鄭文燦說法。
檢方今天晚間7時32分將抗告遞交桃園地方法院,院方今晚將專車送到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