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每年有望增4000就業機會

行政院院會今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延長部分優惠措施10年,預估增僱可望每年增加4000個就業機會、加薪每年可增5850名基層員工受惠。(蔡雯如攝)

行政院院會今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爲鼓勵中小企業爲員工加薪、增僱員工,該草案調整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新增納入45歲以上中高齡者作爲適用對象,而在增僱員工、員工加薪抵減租稅優惠上,均刪除「景氣啓動門檻」,同時將優惠加成減除率提高至150%,上述優惠措施延長至2033年底,預估增僱可望每年增加4000個就業機會、加薪每年可增5850名基層員工受惠。

經濟部指出,該法第35條、第35條之1和第36條之2將在今年5月落日,因此本次修法主要是延長施行期間,同時刪除景氣啓動門檻規定,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另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適用對象,延長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鼓勵多元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及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持續厚植中小企業研發量能。

其中影響民衆最直接是,刪除該法第36條之2「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啓動門檻,同時提高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的減除率到150%,另在子法修訂基層員工薪資適用範疇,從5萬調高至6.2萬,並納入逐年滾動調整機制,增加員工調薪機率。

經濟部補充,過往中小企業調薪受限景氣啓動門檻(失業率連續6個月高於3.78% )影響,加薪僅啓動1次、增僱啓動2次,初步評估,過往在一般增僱一年平均是97家,其中青年增僱,一年是49家;加薪部分有啓動門檻,一年是66家。

經濟部強調,現行刪除門檻,延長施行10年後,年年都可以適用,配合提高減除率優惠,增僱有望帶動每年331家中小企業、增加4000個就業機會;加薪可帶動每年207家企業、增加5850名基層員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