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當事人用微光照亮微光

原標題:致當事人用微光照亮微光

劉阿姨:

冬天來了,您一切都好嗎?年終歲末,回想自己一年來的工作經歷,對您的那次“未完成”的支持起訴讓我記憶猶新。

今年8月,您來到檢察院向我們反映,自從老伴去世後,兒子一年到頭見不着面,也沒給您任何贍養費。您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等多種疾病,僅有的2000多元退休金難以支撐愈加高額的醫療費和生活費。

我還記得,您說完家裡的情況後,停頓住了,猶豫了很久,才提出想請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向兒子追索贍養費。生活總要繼續下去,想必您提出申請時內心也充滿了矛盾。那天送走您以後,您佝僂的背影和落寞的眼神讓我內心一直沒法安寧。

接手案件後,我也考慮了很久。其實,從您的話語間我並沒有感覺到您和兒子之間有多麼深的矛盾,一紙訴狀讓母子倆對簿公堂,我想這一定不是您想要的結果。而且這樣做,就一定能解決問題嗎?我知道,您只是想要兒子對您的關愛。我和您的兒子溝通過幾次後,能明顯感受到你們之間的心結逐漸在解開。那天,當聽到您兒子跟您說“媽,對不起,你跟我回家住吧”這句話時,我真是又感動又開心。

當我看到您激動地抹眼淚時,我笑了。作爲案件的承辦人,我很高興能聽到您家庭的親情故事,很欣慰能見證您兒子的蛻變,很幸運能感受到這份珍貴的情感。我也將永遠記住這份感動,把檢察人的溫暖和愛傳遞給下一個案件、下一個家庭,用微光照亮微光。

一名剛剛參加檢察工作的年輕幹警問我,會不會覺得從事民事檢察工作太瑣碎、太平淡,和慷慨激昂、據理力爭的公訴工作相比,和守護一方水土的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相比,你們的工作怕是沒有誰會記得。我朝他笑了笑說,怎麼可能沒人記得呢?重歸於好的母子會記得,得到贍養的老人會記得,修復了裂痕的家庭成員會記得……

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檢察院二級檢察官王思錦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