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桃園警開巡邏車發生碰撞 酒測值居然「嚴重超標」
桃園林姓警員開巡邏車發生事故,沒想到酒測值居然嚴重超標。(中時資料照)
桃園市中壢分局一名林姓警員,昨天(10日)上午8時許,駕駛巡邏車行經中豐北路一段與興南路口時,與民衆的車輛發生碰撞,現場雖無人傷亡,但根據規定必須有轄區警方到場介入,沒想到在進行酒測時,林姓警員酒測值居然高達0.69mg/l,該名警員居然知法犯法!警方第一時間也根據規定將林姓警員移送偵辦。
據瞭解,林姓員警當時駕駛巡邏車行經上述路口時,不明原因撞擊由劉男所駕駛的車輛,中壢分局興國派出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人到場處理,同時針對雙方駕駛人實施酒測,其中劉男的酒測值爲0,但林姓員警的酒測值竟高達0.69mg/l,最終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而林姓員警偵訊時表示,前一晚(9日)爲輪休,因休假在家飲用啤酒至晚間6時許,休息到隔日上午6時才騎機車去上班,沒想到酒還沒退,還發生事故。
另外,今年6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車牌扣牌。由於林姓員警酒駕時是駕駛巡邏車,因此巡邏車因此要被吊扣牌照2年。不過中壢分局對此迴應,未來會申請歸責於實際駕駛人,回覆警車使用,同時也強調,分局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將林員移送法辦,後續依相關規定從嚴究責。
中壢警分局今天(11日)表示,林員酒駕上路「知法犯法」,分局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訊後將林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後續依相關規定從嚴究責,報請2大過免職,單位主管中隊長記過2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記過1次、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各申誡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