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家向傳藝中心訴請國賠 遭判敗訴
曾被譽爲「臺版交響情人夢」中「千秋王子」的指揮家溫以仁,原是臺灣國家國樂團首席客座指揮,他起訴指出,柯基良爲他「量身訂作」了「國立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臺灣國家國樂團指揮甄選作業要點」,就是爲了摘除他的指揮職務而設。2009年他申請報名傳藝中心的臺灣國樂團指揮甄選,進入複選後,因另名入選人棄權,只有他1人進入複選,竟獲得「未錄取」的通知。
溫以仁認爲是柯基良僞造了第一次指揮甄選的會議紀錄,讓他不當選指揮,侵害他的工作權,國立傳藝中心要負國家賠償責任。
法院經傳喚傳藝中心的會議紀錄人作證,認爲柯基良並沒有溫以仁所指的故意僞造會議紀錄而不法侵害溫的工作權行爲,溫以仁沒有理由主張國家賠償及民法侵權行爲損害賠償,所以駁回溫的請求,判決敗訴。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