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容器補貼費遠高於徵收費 回收基金入不敷出
環保署目前暫停調整紙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率。(報系資料照)
環保署近日檢討紙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率,處理費的徵收是向製造及進口紙容器業者徵收,並做爲補貼處理業作爲紙容器回收處理的費用,但現行補貼費率遠高於徵收費率,造成支出遠超收入,但經與相關公會及業者討論,建議於明年1月或7月來實施,環保署目前暫停調整,將整體考量,取得共識後,再予實施。
環保署表示,以紙盒包爲例,現行紙盒包徵收費率每公折3.32元,110年6月4日前補貼費率爲每公斤7.25元,補貼費率遠高於徵收費率,造成支出遠超過收入。爲調整合理回收機制,減少徵收與補貼的差距,環保署研擬,由現行每公斤3.32元,分三階段來調整爲每公斤5.79元、6.44元到7.76元。
而以紙餐具爲例,現行紙餐具徵收費率每公斤5.4元,補貼費率爲每公斤7.25元;補貼費率也遠高於徵收費率,爲了減少徵收與補貼的差距,研擬調整徵收費率到每公斤9.06元。
環保署指出,紙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的徵收,係爲延伸紙盒包或紙餐具製造者及進口業者責任,向製造及進口的業者徵收,並不是向餐飲業者來徵收。至於紙容器徵收及補貼費用的差距,需要相關關係人共同努力調整,以維護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回收處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