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撒旦之母」放國民黨部 炸彈犯吳富鋐傳看守所尋短亡

涉嫌在國民黨臺南後壁黨部放置炸彈的吳富鋐,被警方圍捕開槍打傷後,於2020年12月判刑9年6月定讞,昨(21)日驚傳在臺南看守所中輕生。(本報資料照片

2019年12月12日涉嫌在國民黨臺南市後壁區黨部放置撒旦之母炸彈的吳富鋐,於去年12月24日判刑9年6月確定,關押於法務部矯正屬臺南看守所。21日傳出他於獄中尋短,發現時已明顯死亡,全案檢方調查中。

據瞭解,昨(21)日上午6時許,獄所在執行例行點名,但吳富鋐卻遲遲未迴應,經管理員察看才發現吳早已無呼吸心跳明顯死亡。目前全案已由檢察官指揮偵辦,全案仍待進一步調查。

據悉,吳富鋐過去從網路習得製造俗稱撒旦之母的TATP炸彈技能後,僞造「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證件,僱用賀姓男子幫忙租工作室、租車、代收包裹及訂購爆裂物原料。後因吳未依約給付工作時薪給賀,以及賀不慎灼傷眼睛,導致2人拆夥。

吳男2019年12月12日凌晨5時3分許,吳男駕車前往國民黨臺南市後壁區黨部,將自制的TATP炸彈以塑膠提袋包裝放置黨部前,以遙控器啓爆,但因內部結晶體潮溼未爆炸。同日下午1時許,該黨部莊姓主任發現有異報警處理。

隔天晚間6時50分許,警方前往高雄市苓雅區緝捕吳男,吳從窗戶向警方丟擲裝有400公克TATP高爆裂物的寶特瓶,幸未引爆,警方發射瓦斯煙霧彈,吳爬行到房間外走道時,仍左手持炸彈遙控器、右手持槍抵住頭部揚言與警方同歸於盡。最後警方趁吳不注意時,開槍擊中吳才順利將他逮捕。

臺南地方法院去年依槍砲、妨害公務等罪合併判刑9年6月,併科10萬元罰金,執行前監護3年;如今傳出輕生消息,震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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