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勞工 5月1日後開刀災保可給付健保自付差額特材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在今年5月1日上路。(報系資料照)

爲增進職災勞工權益,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如果勞工因爲職業災害,在5月1日後經醫師認定有醫療上需要,選用全民健保規定的「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在自行墊付自付差額後,可以再向勞保局申差額費用。

勞保局舉例,如某受僱勞工因爲職業災害經醫師認定置換特殊人工髖關節,該特材金額爲10萬元,健保給付爲3萬5000元,被保險人原先得要自付差額6萬5000元,但如果在災保法上路後才動手術置換,則可以向勞保局核退墊的6萬5000元。

勞保局職災給付組組長陳慧敏表示,依健保規定,特殊材料品項包括全健保給付、健保自付差額品項、全自費品項等,目前開放健保自付差額品項可以申請核退;她說,無論職災在5月1日前或5月1日後,只要有職業災害事實,無論金額大小,只要在5月1日有自付差額品項,就可以申請核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