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指「3+11」爲防疫破口 議員籲應效法加拿大入境快篩

新北議員陳偉傑今(19日)表示,可以效法加拿大防疫措施臺灣的防疫破口「3+11」政策,不正是便宜行事的後果嗎?(摘自臉書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未歇,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死亡人數突破500人,新北市議員陳偉傑今(19日)透過臉書表示,可以效法加拿大的防疫措施,臺灣的防疫破口「3+11」政策,不正是便宜行事的後果嗎?目前正是臺灣防疫的重要關頭,政府更應勿枉勿縱。

陳偉傑說,臺灣新冠疫情還在延燒中,確診數已破1萬3000人,死亡人數已超過500人,儘管近日每天本土確診數以及死亡數逐步減少,但誠如市長侯友宜所言「沒有樂觀的本錢」。

陳偉傑指出,近日一位熱情鄉親以自身經驗反應,正逢臺灣疫情進入三級高峰但甫落地之後,發現臺灣的入境防疫措施比起加拿大卻落差甚大,似乎並未做到滴水不漏,也不如加拿大嚴謹。

臺灣入境只需要持3天內PCR陰性證明即可,政府並不會對入境旅客現場進行快篩,只有針對有症狀的旅客安排採檢。但加拿大政府除了規定必須要持72小時之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才能上機,落地抵達機場時候,即有人員協助 快篩,並給予一個家庭快篩包。

此外,入境者必須搭乘計程車去防疫旅館住4天3夜。加國政府會用email通知在機場的快篩結果,若報告是陰性就可以離開防疫旅館回到家裡繼續居家檢疫

陳偉傑也特別指出,臺灣沒有對入境旅客進行完善的檢查就放行,只要求他們有相關症狀可自行通知1922,而且居家檢疫14天后,衛生單位也沒有主動針對檢疫者進行快篩。

陳偉傑還強調,不只如此,加拿大政府對於違反居家檢疫的罰則很重,如果違反14天居家檢疫的規定,罰款是75萬加幣(約臺幣1700萬),還有坐牢6個月,如果當事人故意或因魯莽而違反該法,並對他人構成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的危險,可處以最高100萬元加幣(約臺幣2200萬)的罰款或3年以下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陳偉傑也特別強調,這樣的罰款金額許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所以誰敢違規反觀臺灣,罰則實在是太輕了!難怪臺灣違反居家檢疫者時有所聞,對於入境者應予以強制快篩或核酸檢測,若因政府預算有限,或許可讓入境者在現場自費快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