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憨川闖紅燈還要告人 怎不學學柯建銘?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是機車兩段式左轉的發明人,去年立委選舉時還拋出「交通三箭」政策要改善交通問題,結果卻被連續逮到開車闖紅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藍委徐巧芯公佈照片、影片,指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兩度違規闖紅燈。王義川雖迴應「該繳的罰單馬上繳」,但也反控徐巧芯一邊抹黑說他監控人民,但一邊監控他,已影響到他的人身安全,會去報案。王義川要報案,是他的權利,但他到底要告誰,恐怕得先搞清楚。不過,身爲當過四年交通局長的專家,卻一再闖紅燈,社會觀感恐已自毀殆盡。

徐巧芯13日爆料,指有民衆向她檢舉,直擊王義川本月11日下午在前往北檢的路上兩度違規闖紅燈。徐爲求慎審,查證發現王義川去年12月就被爆料過,也是開這輛白色BMW鬼切又闖紅燈左轉,王被爆料後,曾說以後會小心,沒想到如今又再來一次。

如果王義川能學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被抓到在立法院抽菸,柯馬上就坦承「這是不好示範、該罰就罰」,風波也許馬上就能平息;王義川舍此不爲,除了說願繳罰單,還「牽拖」指控徐巧芯監控他,他開車被跟蹤偷拍,並非一般民衆投訴。

王義川甚至說,他被大陸制裁,又被抹黑盜用電信數據,再遭跟蹤,徐巧芯公佈他被跟監的畫面,連串行爲已不能用巧合來形容,目的是爲了讓他心生畏懼,會去報案請警方確認這是民衆檢舉還是刻意的跟蹤威脅行爲。

王義川對徐巧芯的指控使用了「跟監」、「跟蹤」等字眼。首先要釐清的是,跟監是指國家機關爲防止犯罪或犯罪發生後,以秘密而不伴隨國家公權力的方式,對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爲或生活情形,利用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徐巧芯雖是立委,但無權對人民行動進行追跡、監視及蒐證,王義川顯有誤用。

再者,「跟蹤」是跟蹤騷擾防制法中所規範的行爲,指的是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爲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監視、觀察等行爲...。王義川指他被「跟蹤」,依常情來看,即使有被跟蹤,也很難說和徐巧芯有關,何況徐有不在場證明。

另外,和跟騷法規範的不同行爲態樣,也可能有社維法及刑法妨害自由、強制、恐嚇危安等罪的適用,但前者只能予以罰鍰或申誡,後者刑責要件認定相當嚴格。以徐巧芯拿民衆提供資料爆料王義川闖紅燈,很難直接連結王義川即使被跟蹤就一定和徐有關,而且王有沒有被妨害自由、心生畏懼,也不是王說了算,王即便感覺被跟蹤,並非就得闖紅燈不可,連續違規絕對是錯誤示範。

所以,王義川說要向警方報案,但要告那一條罪,得要先想清楚,要告誰?恐怕更讓他傷腦筋,能不能告得成,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但是,王義川當了四年臺中市交通局長,號稱是機車兩段式左轉的發明人,去年立委選舉時還拋出「交通三箭」政策要改善交通問題,結果自己半年內就被逮到兩次開車闖紅燈,第一次還說給社會不好的示範,這次多了被「跟監」、「跟蹤」的理由,卻少了誠懇的道歉,王義川真的是越混越回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