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互金協會:金融機構應及時識別、防範、處置互聯網平臺風險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四紅)7月11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發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委託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開展貸款網絡營銷活動的倡議稱,金融機構應當建立事前評估機制,按照第三方互聯網平臺資質能力和承擔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從電信業務資質、經營情況、技術實力、服務質量、業務合規和聲譽等方面對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進行評估。合作期內,金融機構應當持續跟蹤評估,及時識別、防範、處置因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違法違規、違約、經營失敗和重大負面輿情等導致的風險。

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應當事先覈實金融機構放貸業務資質,建立經營行爲監測機制,發現非法金融活動或違規金融業務,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將線索移交國家有權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