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IPO撤單潮不止 監管機構追究券商監督責任

中國資本市場監管趨嚴,截至目前,今年首次公開發行(IPO)撤案超過300件,並造成券商人員失業。中國證監會更進一步追究相關機構在發行過程中存在違法、監督不周等責任。

據第一財經、財聯社報導,在全面註冊制的規範之下,要求企業申報IPO後就必須承擔後續責任,在准入門檻越來越嚴格的背景之下,仍出現擬上市的企業、仲介機構試圖闖關,最後卻又「臨陣脫逃」的情況。

據統計,截至目前,中國今年內申請IPO審覈的企業734家,終止並撤回的企業共計349家,撤回率爲47.55%。也有多家擔任保薦人的券商主動選擇撤回,在71家執行保薦業務的券商中,33家券商IPO撤回率超過50%,比重爲46.48%,其中更有14家券商撤回率達到100%。

報導提到,在「試圖闖關卻又臨陣脫逃」的情形下,近期,中國證券業協會(中證協)出手規範券商、投行的業務。要求保薦機構報送各交易所實施註冊制以來,具體保薦後又撤回的專案及基本資訊,同時,撤回專案的情況也需上報。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分析,這樣的行動顯示,即便發行人撤回了發行上市申請,監管機構也會繼續調查直到查明事實,確保違法行爲得到應有的懲罰,這體現了全面追責的原則,「對IPO撤單的追討式處罰,體現了監管機構對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爲的堅決打擊態度」。

報導指出,伴隨全面註冊制試點,資本市場嚴監管持續升級,劍指「帶病闖關」(帶有詐欺嚴重問題的發行案件),一查就撤等問題,這些正是證券領域違法違規被罰的重災區。

田利輝分析,證券領域違法違規行爲被查後,對發行人和仲介機構同時處罰,有助於提高整個市場的誠信水準和規範性。「仲介機構作爲資本市場的守門人,應對其服務的企業負有審覈和監督責任。若仲介機構未能履行職責,同樣應受到處罰」。

他說,「今年針對仲介機構的處罰確實比往年更爲嚴厲,從數量和力度上都有所增加」。藉由處罰,促使仲介機構加強內部管理和自我約束,提升整個行業的專業水準和服務品質,有利提高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