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財產保險鞏留縣支公司被罰款20萬元,因使用虛假文件資料

2024年1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伊犁監管分局發佈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伊金監罰決字〔2024〕13號,中國人壽財產保險鞏留縣支公司(簡稱: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因保險理賠檔案使用虛假文件資料受到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伊犁監管分局對中國人壽財產保險鞏留縣支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2024年1月1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報送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違反本法規定,轉讓、出租、出借業務許可證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