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正式施行

藍鯨新聞7月1日訊 (記者 黃玉潔)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正式施行。此前據新華社3月19日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該《條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7章53條,重點在細化經營者義務、網絡消費、強化國家保護、完善爭議解決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規定。其中提到強化預付式消費經營者義務。

談及該《條例》出臺背景,司法部立法二局負責人郭啓文4月9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在傳統消費領域,虛假宣傳、“霸王條款”、預付款“退款難”“捲款跑路”等問題比較突出。在網絡消費方面,經營者濫用技術手段、平臺規則、自身優勢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情多有發生。網絡虛假營銷、直播帶貨中的假冒僞劣以及“價格歧視”“大數據殺熟”等問題引發廣泛關注。

按照要求,規定經營者應當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務質量,不得任意加價。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還預付款。經營者出現重大經營風險,應當停止收取預付款;決定停業或者遷移服務場所的,應當提前告知消費者,繼續履行義務或者退還未消費的預付款餘額。

辦理預付費年卡後遭店鋪“跑路”是消費者投訴領域中反映最強烈的共性問題,且多發生於教育培訓、娛樂健身、美容美髮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