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車廂內把玩槍枝乘客驚逃 男稱壓力大想發泄

2月29日晚上7點多一名男子在捷運豐樂公園站車廂內把玩黑色槍狀物,隨車人員立即疏散乘客,站務人員報警,該名男子則又轉搭到烏日站下車才被警察逮捕。(翻攝照片/張亦惠臺中傳真)

葉嫌在捷運列車車廂上把玩玩具槍,造成同列車乘客驚慌奔走,中捷也立即進行疏散乘客。(翻攝照片/張亦惠臺中傳真)

2月29日晚上7點多一名男子在捷運豐樂公園站車廂內把玩黑色槍狀物,隨車人員立即疏散乘客,站務人員報警,該名男子則又轉搭到烏日站下車才被警察逮捕,警方在他身上起出美工刀、剪刀及玩具槍等,依恐嚇公衆罪嫌將葉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據警方初步調查,35歲葉姓男子案發前吃完一蘭拉麪,從臺中捷運市政府站往烏日高鐵站欲回西螺住處,他供稱近來因創業失敗,精神壓力大,希望藉在車上把玩玩具槍的舉動發泄引起他人注意。

警方表示,根據捷運站務人員說法及現場監視器,葉嫌在捷運列車車廂上把玩玩具槍,造成同列車乘客驚慌奔走,中捷也立即進行疏散乘客,此行爲已涉嫌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衆安全罪,已依現行犯逮捕並將其移送地檢署偵辦,另,疑似思覺失調部分,也同時通報臺中市衛生局派員就其業管部分應處。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呼籲,民衆搭乘捷運勿攜帶各類刀械或易燃物品,違反者除捷運公司得拒絕運送外,更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公共危險罪等罪責。若旅客在月臺或列車上發現任何不法情事,可撥打110報案,警方會迅速到場,以維大衆乘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