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6縣市禁燒生煤 經部:恐導致停電危機!
雲林縣長李進勇日前邀集嘉義縣市、臺南市、臺中市、彰化縣等地方政府代表,共同簽署並宣示「禁燒生煤及石油焦」,盼改善中南部空氣品質。對此,經濟部15日表示,若上述6個縣市禁止使用煤炭,恐導致中南部燃煤電廠無法運轉,全國面臨停限電危機,影響民衆用電權益。
李進勇指出,中南部是全國PM2.5(細懸浮微粒)污染最嚴重的地區,希望透過地方自治條例的立法,降低生煤及石油焦等污染源對雲林縣的影響,從源頭開始控制。他強調,不可避免會面臨很大的壓力與挑戰,「民間會支持我們,但是企業會反對我們」,還要跨過地方議會與中央這兩關,努力空間非常大。
不過經濟部能源局分析,2014年臺灣電力備用容量率已降至14.7%,未來可穩定供電的基載機組已經短缺,雲林縣等中南部6縣市,若禁止使用煤炭,恐導致中南部燃煤電廠及汽電共生無法運轉,備用容量率會從14.7%降至負值,「全國電力供給不足,立即面臨停限電危機,影響民衆用電權益。」
▲李進勇率中南部6縣市,共同禁燃石油焦與煤。(圖/翻攝自李進勇臉書)
能源局解釋,麥寮發電廠及臺電臺中火力發電廠,屬於能源供應事業,是依照「能源管理法」第6條「經營能源業務應遵行中央主管機關關於能源之調節、限制、禁止之規定」辦理,且上述電廠都是在通過行政院環保署環評審查,並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後,依電業法相關規定覈准設置,各縣市若以地方自治條例規定禁止使用生煤,恐影響合法設置廠家權益,進而影響產業發展。
能源局強調,對於空氣污染,行政院環保署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訂定「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建議各縣市政府提出排放標準合理值,並邀集專家學者及環保團體,就各種面向,進行深入探討與研析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訂定排放標準,6縣市仍應以民衆用電權益爲重,不宜貿然推動「禁燒生煤」政策。
經濟部長鄧振中強調,如果實施「禁燒生煤」政策,後果很嚴重,經濟部會和地方政府好好溝通,「應該是要提高環保標準,而不是通通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