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高校獎勵科技人員的成果轉化收益比例提高至80%以上

重慶日報消息,1月7日,記者從市科技局獲悉,《重慶市科技成果高效轉化行動計劃(2024—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近日正式印發實施。根據《行動計劃》,重慶將實施四大行動,建好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高能聚合的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樞紐,推動科技成果快速轉、本地轉、應轉盡轉。具體包括,在全國率先將高校用於獎勵科技人員的成果轉化收益比例提高至80%以上、形成環大學創新創業生態圈升級建設方案等,進一步激發科技成果轉化活力。

實施改革攻堅、體系建設、服務提質和生態優化四大行動

《行動計劃》明確了2027年全市在技術合同成交額、科技成果新孵化企業、科技成果本地轉化率等方面的具體目標。

如,到2027年,全市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1300億元以上,通過科技成果轉化新孵化企業1000家以上,科技成果本地轉化率達到30%以上,本科高校建設技術轉移機構覆蓋率達到70%以上,高校、科研院所每年向企業轉化應用專利數量不低於當年新獲批專利數量的10%,高能級、專業化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概念驗證中心和技術轉移機構達到150家以上,技術經理人、職業經理人、投資經理人、孵化器管理人等“陪跑”服務隊伍達到3500人以上。

同時,明確了開展改革攻堅、體系建設、服務提質和生態優化四大行動。

其中,針對成果轉化制度存在堵點的問題,實施改革攻堅行動,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和轉化收益分配等改革。

針對成果轉化體系不夠通暢的問題,實施體系建設行動,加強科技成果源頭供給、打造企業主導型創新綜合體、佈局概念驗證和中試驗證平臺、提質發展科創企業孵化平臺。

針對成果轉化服務能效不高的問題,實施服務提質行動,提升技術轉移機構綜合能力、加強數字化賦能服務、強化供需對接服務。

此外,爲強化成果轉化關鍵要素支撐,重慶將實施生態優化行動,壯大技術經理人和孵化器管理人等“陪跑”服務隊伍、強化科技金融支撐、提升技術交易市場功能。

集中開展五項改革,破解高校院所“不願轉”“不敢轉”

記者瞭解到,當前,高校院所仍存在“不願轉”“不敢轉”等問題,究其原因,是一些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正如科技部相關負責人近日接受採訪時談到,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目前尚未有效建立,職務科技成果國有資產管理模式與科技成果轉化規律不相適應;高校技術轉移機構還不健全,技術經理人的培育和激勵尚存在短板等,這些都是各地普遍面臨的難題。

爲此,“改革”成爲《行動計劃》的關鍵詞之一。具體來講,我市將集中開展成果轉化“五項機制”改革試點。

一是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支持試點單位採取區別於現行國有資產管理模式的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解決科技成果管理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覈要求之間的矛盾。

二是開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後付費”,降低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的成本和風險,提高成果轉化效率。

三是開展科技成果“以權代股”,將科技成果使用權或所有權在一定期限內授權給科技人員,激勵並協助科技人員積極培育成果、提升成果價值。

四是深化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改革,提高科技人員的轉化收益分配比例,鼓勵“作價入股+出資入股”相結合,激發科技人員的成果轉化積極性。

五是開展技術轉移職稱評聘改革,探索技術經紀專業職稱評聘單列管理,加大成果轉化業績在職稱評審中的指標權重,建立成果轉化導向的晉升機制。

迭代升級一批現有政策,適度超前探索實施一批新政策

爲強化企業在成果轉化體系中的主導作用,《行動計劃》還提出,將深入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團行動,遴選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到企業挖掘技術需求,同時鼓勵企業通過“成果快轉”等數字化平臺提交技術需求,平臺在線精準推送科技成果和科技人員信息,促進科技成果快速場景化應用。

此外,鼓勵企業通過建設創新綜合體、中試驗證平臺等方式深度參與成果轉化,並在重大(重點)專項、創新綜合體、概念驗證、中試驗證等方面給予支持。

“此前,我市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探索和試點,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取得了積極進展,形成了一些可推廣的經驗。在實施《行動計劃》的過程中,我們也將做好政策的延續和創新。”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迭代升級一批現有政策,比如在原有管理辦法和模式的基礎上,形成新的種子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環大學創新創業生態圈升級建設方案等,從而進一步優化升級相關工作;另一方面,適度超前探索實施一批新政策,比如橫向結餘經費可用於出資職務成果轉化,在全國率先將高校用於獎勵科技人員的成果轉化收益比例提高至80%以上等,進一步激發科技成果轉化活力。

原標題:重慶出臺《行動計劃》大力推動科技成果高效轉化 高校獎勵科技人員的成果轉化收益比例提高至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