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春節搭計程車每趟+50元 2/5起實施10天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宣佈,將於2月5日零時起啓動計程車春節費率,每趟加收50元、之後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臺中市政府提供)

農曆春節將屆,爲體恤計程車運將過年期間還要加班的辛勞,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宣佈,將於2月5日零時起啓動計程車春節費率,每趟加收50元、之後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總計春節費率將實施到2月14日24時爲止,前後共10天,也呼籲民衆若發現有運將未依規定收費,可向1999專線檢舉。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許多民衆在農曆春節期間忙着採買年貨、安排出遊,因考量運將們爲提供春節假期疏運,仍必須留在工作崗位,且各縣市春節期間都實施計程車加成費率,臺中市經研議後決定比照往年費率,每趟計費在過年期間加收50元、之後按表計費。

葉昭甫說,春節加成費率將從2月5日零時開始實施,一直持續到大年初五、也就是2月14日夜間24點,並於2月15日零時開始恢復一般費率;爲讓民衆能瞭解,交通局特別印製中文、英文與與日文的春節運價加成計費貼紙,透過工會等單位發送給駕駛,並張貼在車內供乘客查看。

葉昭甫強調,爲避免外籍民衆與運將因語言溝通產生困擾,交通局也特別與勞工局合作,又推出韓國、泰國、印尼、越南等4國語言的費率加成宣傳單,減少移工搭車衍生紛爭。另呼籲民衆若遇到未依照規定收費的情況,可記錄車號、搭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駕駛姓名,同時檢附照片等資訊,向1999專線反映,交通局將派員管理稽查。

交通局也提醒,臺中市計程車費率從去年8月起調整,爲起跳價85元,起跳里程爲1250公尺,續程則每200公尺加收5元,呼籲民衆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