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督促汰換燃油鍋爐 補助提升到50萬元

臺中市補助汰換燃油鍋爐,已有近百家企業申請,減少空污排放。(圖/臺中市府提供)

臺中市府鼓勵業者改用燃氣鍋爐,補助金額也由去年30萬提升到今年50萬。(圖/臺中市府提供)

秋冬空污好發季節來臨,臺中市政府督促大型工廠改善污染排放,其中,透過全國最嚴格的鍋爐加嚴標準,輔導中小型燃油鍋爐改用潔淨燃料,減少PM2.5等污染物質排放;補助金額也由去年30萬提升到今年50萬,鼓勵業者改用燃氣鍋爐。

累計至今年8月止,已有95家企業申請,30家完成改裝,估算每年可減PM2.5排放3.32公噸,目標2019年全市181座列管燃油鍋爐改善完畢。

環保局分析,燃油鍋爐燃燒過程易產生黑煙、異味且會排放PM2.5,環保局第一階段針對全市列管181座燃油鍋爐列入優先管制對象,訂定全國最嚴鍋爐加嚴標準。

此外,促使業者新設或汰換鍋爐設備時,改採燃氣設施或電爐,既存的燃油鍋爐則給予緩衝彈性,讓業者有充分的時間進行改善,預估施行後可削減PM2.5達63公噸及硫氧化物526公噸。

環保局也祭出「棍棒」與「蘿蔔」雙管齊下!由經發局訂定鍋爐汰換補助要點,將補助金額上限由去年30萬提高至今年50萬元。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於今年6月20日公佈施行,一旦經檢測超過排放標準,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予以裁罰,罰鍰由10萬起跳,最高可裁處100萬元,呼籲業者及早規畫改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