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冉齡軒涉詐領助理費148萬 赫見兒子生活費、捐獻法師

臺中市議員冉齡軒涉詐領助理費148萬,臺中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冉等11人。(資料照片)

臺中市議員冉齡軒被舉發涉詐領助理費,臺中檢調在今年2月16日展開搜索,帶回冉等20人,冉因涉嫌重大遭羈押,臺中地檢署今天偵結,追查冉涉向臺中市議會詐領助理費148萬9971元,其中私用74萬餘元,赫見有她兒子的生活費、出遊停車費及禪寺捐款等,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冉、冉的丈夫邱男,與人頭、前、現任助理9名等共11人。

冉齡軒遭舉發涉嫌詐領助理費,臺中檢調及廉政署在2月16日兵分多路搜索東勢及新社區等處服務處、冉及多名助理的住處,並將冉、助理及員工等20多人帶回漏夜偵訊,查扣電腦及帳冊等資料。檢方訊後以冉涉嫌重大等理由向法院聲押獲准,冉的丈夫邱男以5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現任臺中市議員冉齡軒,是第14選區(包括東勢區、石岡區、新社區及和平區),任期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檢調追查,冉由丈夫邱男自2018年12月起向他經營的葬儀社前李姓員工,要求將健保投保在冉的服務處,提供身分證影本等資料,將他作爲人頭助理。

此外,冉自上任至2021年11月期間,先後共向議會申報10名助理月薪2萬至7萬元不等,私下再要求助理、員工等人繳回與實際薪資差額,約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共詐領助理費148萬9971元,經清查資金流發現,部分詐領金額用於支付服務處的租金、水電及地方紅白包、急難慰問金等開銷。

檢調追查到冉私用於個人部分有74萬餘元,赫然發現有「冉齡軒兒子在大陸就學期間的生活費」、「冉齡軒兒子出遊期間的停車費」,每個月新臺幣近萬元至6萬元不等,甚至還爲兒子及家人消災而捐款給某禪寺,連住處、葬儀社佛堂的參拜物都申報,還有「買菜」、買「老闆吃的」等雜支。

冉坦承助理實際薪資與向議會申報不符,差額部份願意繳回,但否認違法,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將冉、邱男及葉姓助理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另外9名前、現任及人頭助理則依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並將冉則移審臺中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