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又贏了!浙江臺商Call in遭NCC罰40萬元 更審撤銷處分

中天新聞「浙江臺商」訪問遭NCC罰40萬元,臺北地院行政庭更審近日宣判,判決NCC原處分撤銷,中天勝訴。(本報資料照片)

2020年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一名浙江臺商帶原新冠肺炎,臺商父親Call in中天喊冤,NCC竟裁罰中天40萬元,中天提告抗罰,臺北地院更審判決原處分撤銷,中天勝訴。

2020年2月21日中天節目《新聞深喉嚨》接獲一通call in,call in者聲稱是被控感染源的浙江臺商之父親,其在call in中對於兒子遭疾管署新聞稿質疑爲感染源提出質疑,NCC認定「疫情防治工作受阻」、「民衆陷入高度恐慌進而衍生大規模非理性反應」裁罰中天40萬元。

中天提起行政訴訟抗罰,臺北地院行政庭一審判決中天敗訴,法官在判決書中稱:「涉及醫學及病理學專業知識,絕不能由非專業人員任意觀察自行判斷之情節恣意拼湊說三道四造成恐慌」。

但全案上訴二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3月逆轉改判,二審法官認爲:「倘若call in者確爲浙江臺商父親,其所述是自己親身經歷見聞,並無虛構誇大,縱使其對於指揮中心所發佈之防疫訊息有所質疑,亦非可逕自推認爲「混淆」、「誤導」民衆,或「提供不實感染源訊息」等情事。

北高行法官並指出,一審判決所指控的中天全無確認call in者身分,亦未見一審法官有任何查證,基於職權調查義務,一審法官應該通知該名call in者到庭作證,或調取刑事案件卷宗,以釐清該名call in者身分、所述是否屬實,但一審法官未經任何調查,逕認節目有所謂「混淆」、「誤導」民衆,或「提供不實感染源訊息」等情事,一審應調查證據未予調查,因此判決違誤。

臺北高行法官再強調,中天主張節目是現場直播,無法預知何人會call in,自稱「浙江臺商父親」者call in進來,當下亦無法就對方身分進行查證,更無法預見對方會突然說出就診醫院名稱及地點,且主持人當場制止「我們這個醫院名稱不要講。」因此,一審法官應釐清中天關於欠缺期待可能性的主張,該爭節目之型態爲何?是call in民衆撥打電話後,即直接由主持人直接接起進行通話,抑或是先由工作人員接通過濾使其等候,再轉接給主持人?一審法官也都沒有調查,應調查證據未予調查,綜上,一審判決應予廢棄,發回臺北地院行政庭更審。臺北地院行政庭更審近日宣判,判決NCC原處分撤銷,中天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