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臺遭認定爲附隨組織 國民黨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

國民黨中央黨部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2016年不當黨產委員會根據黨產條例,經聽證會後,認定中投及欣裕臺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國民黨及中投、欣裕臺不服黨產會的處分,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後,又提上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黨產條例公佈施行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在2016年10月7日就中投公司及欣裕臺公司是否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及其股權是否應命移轉等舉行聽證,之後黨產會在2016年11月1日第5次委員會議作成決議。

黨產會在該次會議認定,中投公司與欣裕臺公司之全部股權均由國民黨持有,國民黨得以直接或間接之方式對中投公司及欣裕臺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重要事項爲支配,黨產會作成處分認定中投公司及欣裕臺公司是國民黨附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