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海原縣政協原副主席馬天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衛市委批准,中衛市紀委監委對海原縣政協原副主席馬天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天科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紀法觀念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無視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他人財物,安排管理服務對象爲其裝修房屋,借用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將手中權力變爲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馬天科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衛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衛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天科開除黨籍處分;由中衛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