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湖北省反饋督察情況

(原標題: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湖北省反饋督察情況)

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湖北省進行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4年7月12日,二十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4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2024年8月20日向湖北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李錦斌通報督察報告,湖北省委書記王蒙徽作表態發言,湖北省省長王忠林主持會議。胡衛列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湖北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市州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爲,湖北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湖北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推動長江大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文明建設穩步推進,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

湖北省委、省政府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出臺《湖北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以流域綜合治理爲基礎統籌推進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因地制宜劃定流域治理單元,守牢生態安全底線。

鞏固提升長江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水平。印發實施《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方案》,持續開展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各類非法碼頭取締、“三無”採砂船清理、長江岸線騰退、沿江造林綠化等重點工作,長江干流湖北段水質持續穩定在Ⅱ類,丹江口水庫水質連續10年保持在Ⅱ類及以上。

持續完善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修訂《湖北省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出臺《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條例》,實施磷石膏高標準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程。出臺《湖北省河湖長制工作規定》,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河湖長責任體系。建立紀檢監察監督與生態環境監管貫通協調工作機制,凝聚工作合力。

湖北省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截至2024年7月上旬,督察組交辦的2843件羣衆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

督察指出,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較大進展,但對標對錶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標黨中央推動美麗中國建設的決策部署,對照人民羣衆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盼,仍有較大差距。

一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湖泊治理存在畏難情緒,推動不夠有力、系統施治不足、行動不夠堅決,缺乏過硬的措施和一抓到底的勁頭。部分重點湖泊水質距“十四五”目標還有較大差距,一些湖泊未達到水功能區劃或“十三五”目標。洪湖等重點湖泊保護不力,污染嚴重,水質持續惡化,水生態退化明顯。

“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管控不夠到位。荊州市部分項目存在違規審批問題,一些項目未按要求實施區域污染物削減,有的未按要求完成產能置換;黃石、黃岡等地一些鋼鐵、合成氨等項目批小建大、未批先建。

個別地方整改亂作爲。武漢市黃陂區爲應付整改,將老泵站河的黑臭河水抽排至府河,突擊清除並違規傾倒建築垃圾等,羣衆反映強烈。

二是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仍然存在短板。長江岸線違規侵佔整治不徹底。有的項目侵佔岸線保護區,相關地方未按要求進行清查整改;有的地方未按要求拆除佔用岸線的碼頭,也未開展生態修復。

化工園區環境隱患突出、污染嚴重。部分通過認定的化工園區不符合國家標準,存在環境風險隱患。一些園區內企業通過雨排口排放生產廢水,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有的甚至向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排放污水。

磷石膏污染治理還有漏洞。多家企業違規轉移處置磷石膏,有的企業將磷石膏露天堆存,未採取防滲漏、防流失措施,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宜昌等地多家磷化工企業廢水、磷石膏污染外環境。

違規偷捕時有發生。長江干流沿線地市不同程度存在偷捕、放置地籠網等問題,甚至在一些生態敏感區內非法捕撈也屢禁不止。

三是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推進不夠有力。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反彈。“十四五”以來,全省重污染天數比率升高1.3個百分點,多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反彈嚴重,細顆粒物濃度逐年上升。多家企業違規使用高硫石油焦,部分甚至位於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部分地市落後生產工藝裝備淘汰不力,甚至頂風新建。

城市水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突出。全省污水管網混錯接、缺陷整改完成率低,部分城市管網覆蓋空白區未按期完成整治。2023年多家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於100毫克/升,一些污水處理廠存在超標排放問題。孝感等地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個別國控斷面水質下降;仙桃市2023年地表水環境質量下降幅度較大。

弄虛作假問題多發。有的企業部分生產時段廢氣主要污染物超標,但卻謊報停運逃避監管。有的企業燃煤鍋爐、污水處理在線監測數據失真失實。抽查發現,部分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存在擅自變更方法、干擾檢測設備,降低車輛污染物排放濃度檢測值等問題。個別污水處理廠僞造化驗單、編造進水監測數據。

四是其他需要關注的問題。建築垃圾管控力度不夠。多地未制定建築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部分地區消納場所規劃滯後、規範處置監管不嚴、生態破壞問題凸顯,建築垃圾亂堆亂倒問題多發,一些敏感區域還存在佔用基本農田、林地等問題。

自然保護地存在違規建設活動。有的自然保護區內大量土地違規出租用於圍垸,嚴重破壞溼地自然生態和江豚生境。多個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內存在違建設施。

部分尾礦庫滲濾液污染嚴重。有的企業尾礦庫滲濾液治理設施閒置,滲濾液超標排放。有的企業滲濾液直排,有的淋溶水滲漏污染周邊環境。

督察要求,湖北省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要持續推進長江大保護,加強洪湖等重點湖泊、溼地治理,加大能源、產業、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力度,深入開展“三磷”整治,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紮實推進十年禁漁。要精準科學依法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釐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湖北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