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爭社宅 花敬羣:因地方未積極推動

內政部次長花敬羣。(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擬定8年住宅政策新目標,要求地方政府辦理區段徵收及市政重劃時,必須保留3%或5%供社會住宅使用。內政部次長花敬羣表示,過去幾年比較沒看到地方積極推動社宅,如果地方真的量能不足,由中央來執行,不會造成地方財政的負擔和壓力。對此,新北城鄉局表示,中央地方攜手加速建社宅,選戰口水大可不必;臺中都發局則憂影響讓售比例,盼有配套機制。

針對都市更新及大衆運輸開發「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也須優先納入提供社會住宅,是否要修《住宅法》強制回饋?花敬羣表示,增額容積等可能涉及到住宅法的修正,但比例和相關內容,今年初開始,中央和六都就有建立社宅聯繫大平臺,盼透過大家溝通,法制確認後再和大家報告。

花敬羣指出,每個縣市操作方式不盡相同,甚至有些縣市政府要求增額容積回饋社會住宅,但又礙於開發商不想把社宅蓋在那個社區,所以就變成收回饋金,這就扭曲整個政策該有的態度和價值,「明明就是興建社會住宅,最後卻變成賣容積而拿錢」,這樣的自治條例是中央非常不樂見的,希望未來中央地方能夠把這個制度談好。

花敬羣說,都更容積獎勵並不是地方的財政收入,回饋是公益空間和設施,所以希望地方政府在評估時,「能夠把社宅排在比較前面的順序」,而不是隻是簡單分回可以出售的豪宅來拍賣,這對政府形象、房市發展和民衆觀感都不是很好。

新北市城鄉局迴應,新北市政府除2020年發佈實施的新泰塭仔圳重劃案外,目前正審議中的蘆北區徵區、三重銀新未來城的個案變更,亦都積極爭取相關社福設施用地,足見對市民的用心。城鄉局呼籲,希望中央和地方政府可攜手合作,積極排會審議方爲上策,選戰口水大可不必。

臺中市都發局長李正偉說,希望能有相關法令支持和配套措施,地方纔有執行依據,另若保留土地後,也應思考該地區實際社宅需求,若與地方政府已經規畫興建的社宅重疊,恐造成社宅經費預算未用到最需要處。目前地方政府的土地徵收和重劃開發會因此專案影響讓售比例,恐影響財務計劃、公設負擔成本等,中央應有相關配套機制。

高市府都發局表示,高雄市社宅計劃戶數成長率與動土件數,皆爲六都第一。統計目前已營運、決標、動工興建中的社宅就有1萬4774戶,加上規畫中的更超過1.7萬戶,正朝向1.8萬戶的目標,未來會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