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案判賠1.7億 段宜康要幫蔡正元省2萬:誰教我們是好友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最高法院20日判決,國民黨政策執行長蔡正元需賠償中影公司1億7260萬8249元。對此,昔日於太陽學運期間,痛罵蔡是「不要臉的髒東西」,並遭判罰2萬元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稍早就在臉書PO文酸說,錢要不要直接請請法院轉給中影就好了?

段宜康剛在臉書分享中影案定讞的新聞,談到自己指出當初因一句「不要臉的髒東西」,要賠給「奉母命成婚」、第25孝的蔡正元2萬元,但他今天被法院判賠1億7260萬8249元,「是不是我直接把2萬元,請法院轉給中影公司?」「這樣正元兄只要再補給中影公司1億7258萬元8249元就可以了」。

由於外傳蔡正元21日將與特助「馬尾妹」洪菱霙結婚,段宜康最後也特別調侃蔡,要他別客套,還說「你的謝意放在心裡就好,我知道的」、「誰教我們是好朋友!」

▲蔡正元傳521閃婚「馬尾妹」洪菱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