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臺中港接收站 環差卡關
環保署14日進行中油北部天然氣接收站環差審查,由於管線調整及配合未來臺電中火新建燃氣機組計劃備援因此提出申請。但環評委員認爲,報告對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措施未完整敘述,決定此案補充再審。
開發單位指出,配合政府推動能源政策,滿足臺電大潭電廠燃氣機組運轉、國內中北部電廠、工業用戶與一般用戶未來天然氣需求,2003年着手興建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臺中液化天然氣廠),強化天然氣儲槽存量及裝卸能量,建構能源供應安全體系。
中油表示,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原新建計劃環境影響說明書,2004年經環保署備查,計劃爲54.3公頃並預留儲槽用地。2012年在相同場址,進行天然氣接收站第二期計劃環境影響說明書,在廠內預留儲槽用地再增建3座天然氣槽及相關設施。
中油說,這次提出環差主要變更有4點,包括一、因應中油未來臺中廠第三期計劃內容,需在舊有廠區更改配置,二、廠內配置調整,含增設停車棚、現場控制盤遮雨棚及天然氣備援管線,與臺電中火新建燃氣機組計劃天然氣接收站互相備援,三因廠內人員增加,衍生對用水量及污水量影響,四調整環境保護對策。
惟環評委員認爲,中油環差申請雖提出揮發性有機物(VOC)標準加嚴,要求中油應提出具體措施,甚至需要更新設備,使用低泄漏或無泄漏的新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