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桃園煉油廠爆重金屬污染 環保局開罰10萬
中油桃園煉油廠爆污染事件,遭環保局依法開罰10萬元並提改善計劃。(姜霏攝)
中油桃園煉油廠3月遭桃園市環保局環評時檢測出污染事件,驗出土壤中的鋅、鎳、砷等重金屬與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嚴重超標,其中鋅的濃度高達每公斤14100毫克,是標準值每公斤2000毫克的7倍,石油化合物更高達10.8倍。環保依法開罰10萬元並請中油提改善計劃。
桃園煉油廠欲將廠內5.5公頃部分廠區租給其持股的國光電力公司發展汽電事業,因土地移轉須先確認土地情況,2020年自行調查發現龜山區油廠段11地號土地重金屬超標,依法通報桃園市環保局,環保局執行「112年及113年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劃」,發現油廠段8-3、11和12號三筆土地都有污染,面積總計55291平方公尺。
環保局說明,該污染土地共測得重金屬鋅濃度最高達每公斤14100毫克,是標準值每公斤2000毫克的7倍,而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每公斤10800毫克是標準值的10.8倍。重金屬鎳和砷的含量分別爲每公斤最高633毫克、78.9毫克,也在標準值之上,各爲3.1倍和1.3倍。
環保局表示,該污染土地都在廠內,一般人無法隨意進出,研判污染應是中油自己造成;且污染區域1997年曾被當作興建工廠的剩餘土方放置區,可能是建廠時堆置土方造成重金屬污染,該區域後來也曾放置報廢車,有可能防護措施沒做好,報廢車的機油或潤滑油滲漏,導致總石油化合物污染。
桃園市政府除公告油廠段8-3、11、12地號爲污染控制場址,依法開罰10萬元,也命中油提改善計劃;據悉,中油預計採「排客土法」,挖除所有受污染的土壤,然後用乾淨土壤回填。中油對此未直接證實,僅稱若一切順利,預計明年10月整治完畢。
桃園市環保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開罰中油10萬元,公告煉油廠3筆土地爲污染控制場址,管制相關人爲活動,中油已向桃園市環保局提改善計劃,本月19日已開第一次審查會,經由調整過後將可執行;中油則預計明年10月整治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