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渝民夫妻遭詐3447萬 閨蜜賣保險竟詐財驚人手法曝
藝人周渝民(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仔仔」周渝民與妻子喻虹淵,2018透過喻的閨蜜馮姓女子購買儲蓄險,沒想到馮女以現金支付保費、預繳有優惠等理由,分5次共騙走3447萬多元,臺北地檢署依詐欺罪將她起訴,臺北地院31日開庭,馮女辯稱只有代收4期且其中2期用於繳保費。
馮女在法庭上委由律師表示,檢方起訴她涉嫌詐領5期保費,但她實際僅收4期,且其中2期雖然挪用、事後仍用於繳納喻女保費,不應列入犯罪所得;她聲請傳喚喻虹淵對質,法官諭知候核辦。
馮女在2018年以她主管所屬的保經公司名義,與喻女簽約6年期的儲蓄險保單,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都是周渝民,由喻女以名下帳戶分6期,每期自動轉帳繳納保費684萬7995元。
2019年4月馮女向喻誆稱,若轉帳繳款,因費用甚鉅,恐會引起國稅局查稅,及遭金管會誤認洗錢,希望她以現金繳納,喻女於是改爲自行繳款,並將698萬交給馮,作爲第2期保費。
2020年4月,馮女又以保險公司通知要提前繳費爲由,騙走第3期保費684萬多元,之後又佯稱預繳第5、6期保費,可獲折扣,且保險期限屆期後可退還,再騙走2期保費各684萬多元。
去年9月,喻女收到催繳通知,於是向馮詢問,沒想到她竟騙說系統問題,她假稱處理完後要補交第4期保費並收694萬多元,但喻女事後又收到催繳訊息,詢問後才知受騙。
喻女共被騙走5期保費共3447萬4745元,她提出告訴,北檢偵結,認定馮女構成5次詐欺犯行,起訴並請法院就5次詐欺犯行各別判刑,未扣案的3447萬多元,如裁判前未能實際發還喻女,請求法院依法沒收,或追徵其價額。